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從浣熊小屋到亞馬遜的咖啡農場, 從後院花圃到印度喀拉拉邦的香料之路, 本書將帶給你一場知識、冒險以及驚奇的饗宴。 你知道嗎?――種子就像「帶著便當的嬰兒」,有些會提早把便當吃個精光,有些卻是一口都不吃。植物為了保護它的種子,就像爸爸媽媽幫寶寶洗完澡後會為他披上浴巾一樣,也發展出「為胚胎穿新衣」的策略。種子非常有耐心,可以沉睡數百乃至數千年,只為等待絕佳的發芽時機。種子也非常擅於權謀,知道要怎麼生出有點硬又不會太硬的外殼,這樣可以選擇性的被「理想敵人外帶去旅行」…… 你又可曾想過:光是為了尋找肉豆蔻與胡椒就促成了地理大發現,泡在咖啡館裡也能點燃啟蒙革命,一粒粒的棉花籽竟為工業革命揭開了序幕。晉惠帝在聽說老百姓因為稻米不足而餓死時,曾說:「何不食肉糜?」,以致後來因為五胡亂華而失掉半壁江山。而從羅馬帝國的衰退到阿拉伯之春,小麥也常牽動不同國家的命運。 種子在自然史與人類文化史上,都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它象徵著美的化身,演化的奧祕,以及純然的驚奇。從早晨的土司到身上的棉製衣物,種子實際上可說是生命的原料與支柱,支撐起全球的飲食、經濟與文明。 本書繼承美國生態學家奧爾多.李奧帕德,及自然寫作作家本德.亨里希的寫作傳統,不僅富含知識、洋溢人文氣息,更充滿令人嘴角上揚的有趣對比。不論你是否喜愛拈花惹草,都會著迷於作者精彩生動的種子故事。 本書特色: ★博客來選書暨2016年自然科普類年度暢銷榜No.2 ★文化部第38次中小學生讀物人文社會類選介 ★繼承美國生態學家奧爾多.李奧帕德,及自然寫作作家本德.亨里希的寫作傳統 ★作者曾獲約翰.巴勒斯獎章,亦榮獲2012年AAAS Subaru SB&F Prize,以及太平洋西北書商公會圖書獎美國書籍新聞獎等多項大獎肯定 ★文筆生動有趣,含37張插圖,不只包含科學知識,更融入歷史事件與人物 各界好評: 我們常認為科學是硬邦邦的東西,我的認知裡,每則科學知識背後都像一則寓言,訴說生存的哲學。《種子的勝利》就是這樣一本書,精彩幽默細膩嚴謹,鋪陳出種子的哲學世界。 ——譯者 何穎怡 隨著秋天稻穀的收割,最近我到桃園新屋鄉下,和農友一起灑下細微沉黑的油菜種子到田裡,期待它們可以順利長成一大片遼闊、健碩、奔放的油菜花,成為豐富土壤活力的綠肥。手中掬起這一把種子,透過本書趣味而扎實之內涵,我對種子的認識不再局限於種皮、胚、胚乳等簡單常識。這是我所讀過最有趣的種子書,如果孩子們必讀一九四五年所出版的繪本《胡蘿蔔種子》,那麼我推薦每一位熱愛自然的讀者,不要錯過這本《種子的勝利》。 ——作家 番紅花 索爾.漢森的妙筆生花,讓我們認識到種子這玩意兒的發明,是多麼了不起的演化大創新,讓種子植物在陸地上開枝散葉地繁衍生息;形形色色的種子突破了五花八門的難關,不僅為世界增添了多彩多姿的趣味,也滋養和孕育了我們的身體及文明,不啻是整個生命界的大勝利! ——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助理教授 黃貞祥 作者扎實的生物科學背景,勾勒出了種子影響人類過去與現在。種子與生物之間的愛恨情仇複雜有趣,更扮演人類未來生存的要角。一個種子有著一段故事,值得您細細品嘗與發掘。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研究助理 楊智凱 在這本引人入勝的書中,索爾告訴我們種子的故事,它們的生態、演化與歷史,以及我們每個人何以每天都依賴、仰仗著種子,或者為它歡喜為它憂。這本書將改變你對咖啡、巧克力,或甚至只是頑強生長在人行道裂縫中的雜草(同樣也來自種子)的看法。 ——羅伯.唐恩/《我們的身體,想念野蠻的自然》作者 有誰會知道種子竟是如此駭人與危險?漢森敘事生動,字字珠璣,充滿機敏。《種子的勝利》不僅是一部令人著迷的自然史作品,也是一段充滿了科學家、歷史學者、罪犯以及探險家等令人難以抗拒且極具娛樂性的旅程。跟隨漢森的腳步踏上環球旅程,是最佳的臥遊方式,因為當中充滿了驚奇、詩意與發現。 ——艾米.史都華/《紐約時報》暢銷書《邪惡植物博覽會》作者 漢森以機智與想像傳遞了植物學的資訊。種子如何以澱粉與油質來滋養自己或許不過是普通乏味之事,但漢森藉由檢視Almond Joy巧克力棒的內容物——可可豆、杏仁、玉米——讓他在解釋種子各式各樣的滋養策略時變得活潑生動。 ——《Orion》雜誌 漢森以輕鬆迷人的筆調,說明我們從小袋裡倒出的一粒粒小球,事實上都是極度優雅的基因時空膠囊。本書帶你穿透表殼,深入探索我們隨時都能在土地上、餐盤中以及園子裡認出它們蹤影的這些小球,其不凡的內部機制。以後你再看到一粒枊橙籽或葵花種子時,感受將會有所不同。 ——《新科學人》期刊 令人著迷的一本書……《種子的勝利》之所以不只是普通的植物學科普書,是因為漢森爬梳了植物與人類利用種子的方式之間的共通之處。 ——《華爾街日報》 如同其他優秀的美國科普作家,漢森以輕鬆活潑、充滿熱情與自信的筆法,在書中穿插了彷如蒲公英飛散的毛絨種子般的故事與比喻……本書是奔放的自然寫作的絕佳範例,融入了生物學、人類歷史,以及「生動有趣的種子故事」。 ——《大不列顛野生生物》雜誌(British Wildlife) 本書成功的揉合歷史、個人軼事,以及「適量的」科學,並且以可愛的文字將它們天衣無縫的結合在一塊。儘管人們可能已說過無數次,但我想本書可以用一個詞適當總結:「迷人」。 ——Nigel Chaffey,Annals of Biology部落格 這本令人著迷的書告訴我們,長成橡樹的橡實,調成香草萃取的果園豆子,以及其他的尋常種子,通常以不凡的方式影響著這個世界……本書結合了生動的故事、冒險、自然史、植物學及生態學……漢森的書並非「教你如何做」的實用書,卻是舉凡業餘愛好者到專家,或任何享受將種子種成植物的所有自然主義者,「不容錯過」的好書。 ——HGTVGardens.com網站 索爾.漢森從這些小小奇蹟的歷史與科學入手,從而引出動人的種子文化。我們也不能忘了種子對酒櫃的重要性。從裸麥威士忌到小麥伏特加到大麥啤酒,要是沒有我們這些穀物世界的好朋友,想買醉將會困難得多。 ——Home Wet Bar部落格 未免你對漢森的書有著「滿是學術術語」的印象,請注意,他以奇特的事實以及迷人的旁枝末節,讓內容徹底變得輕鬆有趣。 ——《自然歷史》雜誌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索爾.漢森Thor Hanson古根漢研究員,Switzer環境基金會研究員,人類生態系統研究組織(Human Ecosystems Study Group)成員,得獎作家暨生物學家。他的著作《羽的奇蹟》曾獲約翰.巴勒斯獎章(John Burroughs Medal),入圍山繆爾.強森獎(Samuel Johnson Prize),亦榮獲2012年AAAS Subaru SB&F Prize,以及太平洋西北書商公會圖書獎(Pacific Northwest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Award)肯定。首作《無法穿透的森林》(The Impenetrable Forest: Gorilla Years in Uganda)曾獲2008年美國書籍新聞獎(USA Book News Award)。現與妻兒居住於華盛頓州的小島。歡迎造訪作者網站:www.thorhanson.net蕭寶森台大外文系學士,輔大翻譯研究所碩士,曾任報社編譯及大學講師,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包括《蘇菲的世界》、《亞歷山大三部曲》、《最後一匹人頭馬是怎麼死的》、《你就是自己的療癒師》、《森林祕境》(商周出版)等十餘部,生性好奇,喜歡閱讀、旅遊及所有具美感的事物。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從浣熊小屋到亞馬遜的咖啡農場,
從後院花圃到印度喀拉拉邦的香料之路,
本書將帶給你一場知識、冒險以及驚奇的饗宴。
試閱文字
內文 : 自序 「注意!」
老爺,我只能說, 我是您最恭順的僕人。 --莎士比亞,《皆大歡喜》(約西元一六○五年)
達爾文隨著「小獵犬號」航行了五年,花了八年的時間研究藤壺的構造,又耗費大半時光思考「物競天擇」的意涵。本身是神職人員的知名博物學家孟德爾,花了八年的時間親手為一萬株豆子授粉,最後才寫出了遺傳學理論。李奇(Leaky)家族的兩代人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在奧杜威峽谷(Olduvai Gorge)的砂礫與岩石之間挖掘,才找到了少許關鍵性的化石。要解開演化之謎通常都是件苦差事,得經年累月、小心翼翼的思考與觀察。但有些事情打從一開始就是清楚明白、顯而易見。比方說,任何熟悉孩童的人都知道標點符號是怎麼來的--是從驚歎號開始的。 學步期的幼兒自然而然就學會了使用加強語氣、命令式的動詞。事實上,只要聲調正確,任何字眼都可以變成一個命令--那是由驚歎號那似乎無止境的顫音放大而成的一聲歡快的、堅持的叫喊。逗號、句號或分號,這些讓我們能夠區分話語和文章中細微差異的符號,顯然都是後來才形成的。可以說,我們天生就會使用驚歎號。 我兒子諾亞就是很好的例子。他最早會說的字眼有許多都是我們可以預期的,例如「走開!」、「還要!」和「不要!」(這是他的最愛之一)。但其中有些字眼也反映出他一個比較不尋常的興趣:他對種子非常著迷。我和內人伊萊莎都不太記得他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熱情,感覺上他似乎一直都很喜歡它們。他無論看到什麼種子(草莓果皮上的黑點點、南瓜囊裡挖出來的籽,或他從路邊灌木叢採來嚼食的野玫瑰果種子)都會去注意,並且發表意見。事實上,他最早學到建構他的世界秩序的方法之一,就是判定哪些東西有種子,哪些東西沒有。松果?有種子。番茄?有種子。蘋果、酪梨和芝麻貝果?全都有種子。浣熊?沒有種子。 類似這樣的對話經常在我家出現,難怪我在決定寫一本新書的時候,會考慮以種子為題材。而最後的決定性因素,則是諾亞的發音。以他小小的年紀,要發出齒擦音(S音)並不容易,但他並沒有因此發出咬舌音,反而費力的以H音來取代S音。其結果就是一連串的雙重指令--每次他扒開某個無辜的水果,就會拿起那些種子對著我喊:「Heed!」(譯註:即「注意!」,與種子seed發音相近)這樣的景象日復一日的發生,最後我終於明白他所要傳達的訊息:我注意到這些種子了。畢竟,小諾亞已經是我們家裡的老大了,為什麼不乾脆讓他也負責幫我做事業上的決定呢? 幸好他指派給我的這個題目,是我衷心喜愛的。好幾年來,我一直想寫這樣一本書。我在念博士學位的時候,所做的研究就包括熱帶雨林巨木種子的散布與掠食情形,因此知道那些種子有多麼重要。它們不僅攸關那些樹木,也攸關負責散布種子的蝙蝠與猴、以種子為食的鸚鵡、嚙齒目動物和野豬,以及獵捕野豬的美洲豹等等。研究種子讓我的生物學知識更加豐富,但也讓我了解它們的影響力遠遠超越森林或田野的範疇。事實上,無論在哪裡,種子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們超越了我們所想像的自然界與人類世界之間的界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以各種形式頻繁出現,以至於我們無從體認自己對它們有多麼依賴。述說有關種子的故事,可以提醒我們人類與大自然的根本連結--我們與植物、動物、土壤、季節和演化過程的連結。在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這是史上前所未見的現象)的這個時代,重申這樣的連結已經變得更加重要。 然而,在開始述說種子的故事之前,我得先做兩點聲明。首先我得澄清一個很重要的事實,以免得罪許多研究海洋生物學的朋友。在一九六二年的電影《叛艦喋血記》(Mutiny on the Bounty)中,有一個令人難忘的場景:那些叛變的水手將布萊船長送上一艘大艇,讓他在海上漂流,然後立刻將他那些討人厭的麵包樹樹苗一一丟到海上(在船上淡水存量不足,船員們所分配到的水量很少時,布萊船長仍舊拿淡水定期澆灌這些樹苗)。當那些樹苗落水時,電影鏡頭往後拉,只見它們漂浮在船的後方,在那平靜浩瀚的大海上看起來就像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綠色小點,生死未卜,前途渺茫。這說明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種子傳布的方式有其限制。種子植物在乾燥的陸地上或許得以成功繁衍,但在占地表面積將近四分之三的海洋上,情況就不一樣了。在這裡,藻類和微小的浮游植物才是老大,只有少數種子植物能在淺水地區生存(包括偶爾會掉落在海上的椰子,和被水手們丟棄的東西)。種子是在陸地上演化的,它們那許許多多引人矚目的特徵,形塑了自然界和人類的歷史。但我們不要忘記在廣闊的大洋上,它們仍是新奇的玩意兒。 其次,我要聲明的是:有一部分關於種子的爭議並不在本書所討論的範疇之內,我也無意涉及。我在念研究所時曾經修過一門一個學分的專題討論課,其目標是讓學生們熟悉遺傳學實驗室的各項設備。每個星期有一個晚上,我們會聚集在實驗室裡,穿上白色的實驗袍,然後花兩、三個小時練習使用各式各樣的試管與導管,並操作各種呼呼運轉、嗶嗶作響的機器。當時,講師曾經要我們做一個簡單的練習,他教我們如何把自己的DNA和一個細菌細胞的DNA結合在一起;然後,當那些DNA分裂、增加時,我們的DNA便會被無限複製。這是最基本的克隆(cloning)形式。當然,我們當時只用了一小片段的DNA,而且複製出來的東西也很原始粗糙,但我清楚記得當時我曾經想:「這門課只有一學分,我怎麼就已經學會複製自己了呢?」 這些相對簡單的基因操控技術,把植物和它們的種子帶入了一個新紀元。我們所熟悉的那些作物,包括玉米、大豆、萵苣和番茄等等,都在實驗室中經過改造,所用的則是取自北極魚類(因為它們耐寒)、土壤細菌(以製作殺蟲劑),乃至人類(以製造人體的胰島素)的基因。如今種子已經被視為智慧財產權,可以申請專利,並且在改造時加入「終結者基因」(terminator genes),防止人們像古代那樣把種子留存下來供日後種植。 基因改造是一門非常重要的新科技,但在書中只占些許篇幅2。本書所要探討的是,為何我們會如此關切這個現象?當現代的遺傳學技術已經可以製造出沒有羽毛的雞、會在黑暗中發光的貓,以及會製造蜘蛛絲的山羊時,為什麼我們仍要把討論的焦點放在種子上?為什麼相關的意見調查都發現,人們為了醫學上的目的,比較能夠接受改變自己以及下一代的基因組,卻對改造種子基因的想法感到不安?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回顧幾百萬年來種子的演進,與人類及其文化進程緊密交錯的歷史。對我而言,撰寫本書最大的挑戰不在於如何填滿篇幅,而是在決定該將哪些材料納入,該將哪些省略。(如果你想多知道一些趣聞軼事和知識,務必要閱讀每一章的註釋。這是你在書中唯一可以聽我談到嵌齒象科、滑溜水,或「風笛手的蛆蟲」這類東西的地方。)這一路上,我們會遇到各種迷人的植物與動物,以及許多與種子很有關係的人,包括科學家、農夫、園丁、商人、探險家和廚師等。如果我沒有失職,看到最後你將會發現,我這些年來逐漸體悟,而諾亞則是一開始就明白的一件事:種子是令人驚奇的事物,值得我們研究、讚美、訝異,也值得無數的驚歎號!
前言 強悍的能量
想想看,一顆橡實裡蘊含了多麼強悍的能量!你把它埋在土裡,它就會長成一株巨大的橡樹!你把一隻羊埋在土裡,牠只會腐敗而已。 --蕭伯納,《蕭伯納的素食法》(The Vegetarian Diet According to Shaw, 1918)
我把鐵鎚放下,凝視著眼前這顆種子。它毫髮無傷,黝黑的表面仍像我當初在雨林的地上發現它時那般光滑完美。當時,在四周滴答的水聲和唧唧的蟲鳴聲中,它躺在護根層的泥漿裡,看起來似乎已經準備爆開,抽芽,生根,長出濃密的綠葉。但此刻,在我辦公室發著嗡嗡聲的螢光燈底下,這玩意兒卻似乎堅不可摧。 我拾起這顆種子,它的大小恰好填滿我的掌心,比胡桃稍大一些,但形狀較扁,色澤黝黑,外殼硬得有如精鋼,邊緣有一道粗粗的、橫向的摺縫,但無論我用螺絲起子怎麼戳、怎麼撬,就是無法在上面撬出一道裂縫。接著,我又用一把長柄的管鉗扳手使勁的夾它,但還是沒有進展。此刻,我用鐵鎚敲打,似乎也不管用;顯然,我得用更重的東西。 我的學校辦公室位於森林系昔日的植物標本室的一個角落,這是個已經幾乎被遺忘的地方,沿著標本室的牆壁有一排滿布灰塵的鐵櫃,裡面放著乾燥的植物標本。每個星期有一天,一群退休的教授會到這兒聚會,一起喝咖啡、吃貝果,回憶數十年前做田野調查的往事,談論他們最喜歡的樹種和系上的人事鬥爭。我的辦公桌也是舊時代的產物,像當時的辦公室家具一樣,是用焊接鋼、鉻和加厚的麗光板做成,大得夠放好幾台油印機和電傳打字機,重得足以承受一次核子炸彈攻擊的衝擊波。 我把那顆種子放在笨重的桌腳旁,用力把桌子的一角往上抬,然後鬆手,桌子砰然落地,種子被彈到牆邊,接著又從牆邊彈了出去,飛到一座鐵櫃下面就消失了。我找到它時,發現它黝黑的外殼看起來完好無損。於是,我又試了一次--「砰!」,沒有成功,再試一次--「砰!」,仍舊不成,我的挫折感逐漸高漲。最後,我蹲了下來,把那顆種子緊緊夾在桌腳和牆壁中間,然後用鐵鎚對著它拚命敲打。 不過,我此時的怒氣遠不及那位森林系教授,只見他漲紅著臉突然衝進房間大叫:「見鬼了,這是怎麼回事?我正在隔壁上課耶!」 顯然我需要用一個比較安靜的方法來打開種子,更何況我必須打開的種子並不止這一顆。我的壁櫥裡還有兩個箱子,裡面裝著成千上百顆種子以及二千種以上的葉子和小片樹皮,全都是我在哥斯大黎加和尼加拉瓜的森林裡做田野調查時,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辛辛苦苦蒐集來的。從這些樣本所得出的數據,將成為我博士論文的主要內容(儘管後來的情況並非如此)。 最後,我發現用大頭鎚和石鑿猛力敲打就行了,但這次的經驗(這是我所打開的第一顆種子)讓我學到關於演化的重要一課。我問自己:為什麼一顆種子的殼會這麼難打開?種子存在的目的,難道不是要讓自己打開,以便讓裡面的幼苗能出得來嗎?它之所以演化出這麼厚的殼,想必不止是為了要讓一個倒楣的研究生感到挫折。當然,它之所以如此,有一個很根本的目的,就像一隻正在孵蛋的母雞守護牠那窩蛋,以及母獅子保護幼獅一般。對於我當時在研究的那棵樹而言,繁殖下一代是最重要的事,是它為了演化而必須履行的責任,值得它投注所有的能量來進行,並且因應環境的不同發揮必要的創意。在植物的歷史中,最能夠確保它們的後代受到保護並得以散布和立足的事件,莫過於種子的發明了。 在企業界,人們在評斷一個產品是否成功時,是看它的品牌辨識度和在全球各地都能取得的方便程度(易得性)。我曾經住在烏干達的一棟泥牆茅屋裡,茅屋位於一座名叫「難以穿越的森林」(Impenetrable Forest)的叢林邊緣,要走四小時才能到達一條柏油道路,但我從大門走出去不到五分鐘就可以買到一瓶可口可樂。一個無所不在的商品--這是世界各地的行銷主管都夢想達到的目標。而在自然界,種子就做到了這一點。無論在熱帶雨林、高山草原,或北極的凍原,種子植物都占了絕大部分,決定了整個生態系統的特性。畢竟一座森林是以其樹木,而非在裡面跳來跳去的猴子,或飛來飛去的鳥兒來命名。而且大家都知道要稱呼著名的「塞倫蓋提」(Serengeti)為「草原」,而非長了草的「斑馬原」。如果我們細想什麼才是支撐大自然各種體系的基石,往往會發現,種子以及產生這些種子的植物,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儘管在熱帶的午後,冰涼的汽水挺好喝,但除了「無所不在」這個特性之外,可口可樂和種子就沒有什麼相像的地方了。不過還有一點倒是真的:就如同商業界信奉唯有好的產品才能勝出,「物競天擇」也是同樣的道理;最好的適應策略能夠流傳久遠、傳遍各地,並且激發更多的創新。這個過程被英國演化生物學家理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稱為「地球上最了不起的秀」。(確實如此!)有些生物特徵因為太過普遍,讓人覺得它們原本就該如此不言自明。比方說,動物的頭部都有兩隻眼睛、兩隻耳朵、一個像鼻子一樣的東西,和一個嘴巴;魚類的鰓可以從水中吸取溶氧;細菌都以分裂的方式繁殖,以及昆蟲的翅膀都成雙成對等等。就連生物學家也很容易忘掉這些很基本的東西曾經是新奇、巧妙的玩意兒,它們之所以出現純粹是演化之神反覆試驗、不斷改進的結果。在植物的世界裡,種子的存在和光合作用都已經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即便在兒童文學裡也是如此。在繪本作家露絲.克勞斯(Ruth Krauss)的經典作品《胡蘿蔔種子》(The Carrot Seed)當中,一個安靜的小男孩不顧所有人的勸阻,耐心的為他所種的植物澆水、除草,最後土裡終於長出一個巨大的胡蘿蔔,「一如小男孩所預期」。 克勞斯這部作品以圖案簡單聞名,並從此改變了繪本的風格,不過這個故事也顯示了我們與大自然之間的深厚關係。就連孩童都知道一個小種子裡面含有蕭伯納所謂的「強悍的能量」,能夠引爆生命的火花,啟動所有必要的程序,長出一根胡蘿蔔、一株橡樹、小麥、芥菜、紅杉,或其他任何一種以種子來繁殖的植物(據估計,這樣的植物共有三十五萬二千種)。由於我們對這樣的能力深具信心,使得種子在人類的奮鬥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如果人們不帶著這樣的期望栽種並收成,這世上不可能會有我們如今所知的農業,同時人類將仍然三五成群的四處狩獵、採集和放牧。有些專家甚至相信,如果這世上沒有種子,人類或許根本無法進化。這些奇妙的小種子對現代文明的貢獻,或許更勝於自然界其他的任何事物。它們那精彩的演進和發展過程,一再影響了人類演進的歷史。 我們住在一個充滿種子的世界裡,每天的生活都繞著種子打轉,從早晨的咖啡和貝果,到我們衣服裡的棉花,到睡前喝的那杯可可。種子提供了我們食物和燃料、麻醉品和毒物、油、染料、纖維和香料。如果沒有種子,就沒有麵包、米飯、豆類、玉米或堅果。它們確實是生命的支柱、全球飲食、經濟和生活方式的基礎。此外,它們也是荒野植物的主角。目前在地球上的植物中,種子植物就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它們普遍的程度使我們很難想像其他種類的植物曾經一度稱霸地球,而且期間長達一億年以上。如果我們把時間倒轉回去,就會發現當時的植物是以孢子植物為主,各地的廣闊森林中盡是有如樹木一般的石松、木賊和蕨類植物(如今它們都已經成了煤炭)。因此,種子植物可說「出身寒微」,後來卻逐漸取得了優勢。最先是針葉樹、蘇鐵和銀杏,接著是各式各樣的開花植物;到了現在,孢子植物和水藻反而成了配角。種子植物這般戲劇性的勝利,不免讓我們想問:它們為什麼這麼成功?是什麼樣的特徵和習性,使它們得以如此徹底改變地球的面貌?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解答這幾個問題,並揭露種子植物之所以能在大自然中繁茂生長、而且對人類如此重要的原因。 種子的滋養力。種子提供植物幼苗所吃的第一頓飯,其中包含了能讓它們長出根、芽和葉子的所有必需營養素。人們把在三明治裡放上芽菜視為理所當然,但事實上這在植物的歷史上是關鍵性的一步。「把能量濃縮進一個小巧、可攜帶的包裹裡」的動作,開啟了許許多多演化的可能,並幫助種子植物得以傳布各地。就人類而言,由於他們能夠汲取種子內所包含的能量,現代文明才得以誕生。直到現在,人類飲食的內容主要還是在攝取種子食物、竊取原先為植物幼苗所預備的營養。 種子的統合力。在種子到來之前,植物的性生活頗為無趣,不僅過程迅速、隱密,而且通常都是自己在玩,自體複製和無性繁殖的現象非常普遍。就連在進行有性繁殖時,基因的混合也不徹底,而且結果往往難以預料。種子出現後,植物突然開始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繁殖,它們將花粉傳布到卵子上的方式也愈來愈有創意。這是一種影響深刻的創新:把母株上來自兩個親本的基因融合在一起,放進一個可攜帶的包裝裡,隨時準備發芽。相較於孢子植物只有偶爾會出現不同品種雜交的現象,種子植物的基因卻經常混合、再混合,使得它們產生了巨大的演化潛能。孟德爾(Mendel)之所以能夠藉著密切研究豌豆種子解開遺傳之謎並非偶然;如果他在做這個出名的實驗時用的是孢子植物,到現在科學界或許仍然搞不清楚遺傳學是怎麼回事。 種子的耐受力。任何一個園丁都知道,種子在貯存了一個冬天之後,第二年的春天仍舊可以栽種。事實上,許多種子都需要經過一段寒冷期、一場大火,或甚至動物的腸道才能啟動發芽的程序。有些植物的種子可以在土裡待上幾十年不壞,等到陽光、水分和養分都適合生長的時候才開始發芽。這種冬眠的習性是種子和幾乎所有其他生物不同的地方,使得它們得以出現極高程度的特化與多樣化現象。人類對冬眠種子的儲存與操控技術不僅奠定了農業的基礎,也決定了各個國家的命運。 種子的防護力。幾乎所有生物都會為保護下一代而奮鬥,但植物防護種子的手段卻多得驚人,有時甚且能夠致命,其中包括了若干令人驚訝(而且非常有用)的適應策略,例如難以穿透的外殼、尖突的刺,胡椒、肉豆蔻和多香果所含的化合物,甚至還包括砷(砒霜)和番木鱉鹼(strychnine)。在探索這個主題時,我們會發現大自然主要的演化力量為何,以及人類如何利用植物的自我防衛手段來達成他們的目的,例如做成香辣的塔巴斯科辣椒醬(Tabasco)、各種藥品,以及咖啡和巧克力(這是最受世人喜愛、由種子製成的兩種產品)等。 種子的移動力。種子有無數種傳布的方法,例如在水上漂流、被風吹送,或藏在果肉當中。這許多演化策略使它們遍布全球各地,發展出極其多樣化的品種,且提供了若干人類史上最不可或缺的重要產品,包括棉花、木棉、魔鬼沾和蘋果派等。 這本書既是一個探索的過程,也是一個邀請。它就像種子一樣,剛開始時很小--只是我個人的興趣而已,但在我研究了種子在演化的進程、大自然的歷史和人類的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後,這份興趣便與日俱增。其後,歷經我在叢林的田野調查和在實驗室中的各種實驗,並在我那個對種子著迷的兒子影響之下,我便一頭栽進了種子的世界,追索它們的故事。 這段期間,我受到了許多人指引,包括我這一路上所遇見的園丁、植物學家、探險家、農夫、歷史學家和僧侶,當然還有那些美妙的植物本身,以及那些倚賴它們維生的各種動物、鳥類和昆蟲。 然而,儘管自然界的種子有著種種迷人的傳說,卻都有一個特點:它們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無須遠求。種子已經是我們這個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因此,無論你喜歡的是咖啡、巧克力脆片餅乾、什錦堅果、爆米花、蝴蝶餅還是啤酒,我都邀請你拿著你最愛的、由種子做成的點心坐下來,和我一起開始這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