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We Were Orphans
作者 | 石黑一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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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雨出版社 |
商品描述 | 我輩孤雛:我們往往耗盡力氣追尋生命必然挾帶的謎團試圖回到事情開始動搖之處劫波歷盡,或許能夠找到解答,但是有些真相,寧可永遠讓它留在黑暗之中……石黑一雄帶領我們捕 |
作者 | 石黑一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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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雨出版社 |
商品描述 | 我輩孤雛:我們往往耗盡力氣追尋生命必然挾帶的謎團試圖回到事情開始動搖之處劫波歷盡,或許能夠找到解答,但是有些真相,寧可永遠讓它留在黑暗之中……石黑一雄帶領我們捕 |
內容簡介 我們往往耗盡力氣追尋生命必然挾帶的謎團試圖回到事情開始動搖之處劫波歷盡,或許能夠找到解答,但是有些真相,寧可永遠讓它留在黑暗之中……石黑一雄帶領我們捕捉生命孤注一擲的時刻,堅毅而令人心碎遊走於虛實之間的敘事心靈與記憶的層層挖掘重構幻滅碎裂的生命圖景--童年、友誼、愛戀與親情上海一棟碩大的白色洋樓、花園,標誌著克里斯多夫.班克斯童年的幸福美好。突然,雙親離奇失蹤,班克斯無奈被迫送回倫敦。自此之後,班克斯的內心一直停留在上海,即便長大之後成為舉國聞名的偵探,所有的言行皆依舊指回那個突然斷裂的童年和隨之產生的謎團。意識和現實朦朧交錯,片段的記憶回溯與反芻,事發二十年後,班克斯在中日戰爭如火如荼之時回到上海,從上流社會到戰地前線,經歷名聲、密謀、危難,生死契闊,斷然放下約定與愛情,決意尋找雙親的下落。所有自述與觀察,看似冷靜明晰,實際上卻不斷受到記憶與欲念的影響,驅動著班克斯的種種選擇,逐步引領他抵達至故事的高潮--而等待被揭露的是錯綜複雜、難以面對也永遠無法承受的事實。
各界推薦 「石黑一雄是他的世代中最傑出最原創的小說家。其他作家無法寫出《我輩孤雛》。它縈繞心頭,感人落淚、哽咽不已。」--《星期日郵報》(Mail On Sunday)/蘇珊.希爾(Susan Hill)「每位讀者難免會有私心偏好的作品。對我而言,石黑一雄作品中,我最喜愛的是《我輩孤雛》,至少,這是理解石黑一雄重要向度的一本書。」--作家、文學評論者/朱嘉漢「小說中充滿著一種冷淡而單調的語氣,有時候甚至像是在旁觀自己的人生,刻意的雲淡風輕,其實是重重的防衛,小心翼翼地遮掩著洶湧的真情。但這堅硬冰冷的面具,卻偶爾還是會露出裂隙,或許是在他所強調的否認與遺忘中、或許是在旁人不經意的言語裡、或許是在某個看似失控的情境描述時,我們會發現一抹笑意,或是一道淚痕,進而發現假面後的真實靈魂,正強作鎮定地在激動顫抖著。」--電影部落格牛頭犬的資料庫作者/鄭至皓「石黑一雄在他所建構的文學國度裡,將一切實質的存在都解構了,只留下愛。」--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主任/朱嘉雯「這是石黑情節最緊湊、戲劇性最強的小說,其主題仍能帶給讀者非比尋常的共鳴與深度。」--《君子》雜誌(Esquire)「以描寫戰爭及其對日常生活影響的作家來說,石黑是目前最吸引人的……他的作品飽滿深奧,思考重大歷史事件對平凡生命的影響。」--《獨立報》(The Independent)「石黑一雄以無盡的溫柔對待他筆下的角色,不論他們多荒唐或迷惑……這部小說層次豐富,結合作家畢生之作的諸多主題。《我輩孤雛》用了各種技巧闡明心理和政治的真相,證實石黑是英國最嚴肅大膽、勇於挑戰的小說家。」--《衛報》(The Guardian)「《我輩孤雛》描寫一個帶著孩提時代心靈創傷的成人,如何獲得心靈再生的過程。可說是一部現代童話。最可貴的是,結局並未落入絕境。很久沒有看過如此優質的文學。」--日本作家、書評人森詠《北海道新聞》「《我輩孤雛》展現了作者的高度,也展現出一個專屬他的風格領域。」--《獨立報》(The Independent)/波依.唐金(Boyd Tonkin)「你很少讀到一本小說,使你確信其拓展了虛構故事的可能性。」--《星期日泰晤士報》(The Sunday Times)/約翰.凱瑞(John Carey)「作品充滿驚人的原創性和近乎神秘的力量。」--《週日獨立報》(Independent on Sunday)「石黑一雄構畫了一個完全屬於他的美學國度。」--《紐約客雜誌》(The New Yorker)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日裔英籍小說家。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八日生於日本長崎市,一九六○年,父親赴英國國家海洋學院從事研究,舉家遷居英國。大學時代,石黑一雄進入肯特大學(University of Kent)就讀,主修英文和哲學,畢業後赴東英吉利大學(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攻讀創意寫作學位,當時即練就細膩優雅的獨特文風。年輕時,尚未以作家為業的石黑一雄曾短暫投入社福工作,小說作品如今已被翻譯超過三十種語言,他以「國際主義作家」自居,由於移民作家的特殊身分,並與另兩位印度裔小說家維迪亞德哈爾.奈波爾(V. S. Naipaul)、薩魯曼.魯西迪(Salman Rushdie)稱「英國文壇移民三雄」。論者以為石黑一雄是亞裔作家中,少數不以移民背景或文化差異作為主要創作題材的作者,「移民身分」正是石黑一雄作品最隱晦且不被置諸題旨的「反高潮」,其作品不刻意操作亞裔的族群認同,往往關懷普遍的人情、感性經驗與個體的孤獨景況,深沉的特質使他被英國《衛報》評論為「最近乎卡夫卡小說世界」的當代作家。一九九五年,因為對文學的卓越貢獻,獲英國皇室頒發文學騎士勛章(官佐勛章,簡稱OBE);一九九八年獲授法國藝術暨文學騎士勛章(Ordre des Arts et des Lettres),現為英國皇家文學會研究員,與其妻女定居於倫敦。迄今石黑一雄有七部長篇小說:一九八二年《群山淡景》獲「英國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 of Literature)溫尼弗雷德.霍爾比獎(Winifred Holtby Prize);一九八六年《浮世畫家》獲英國曁愛爾蘭圖書協會(Booksellers Association of the UK and Ireland)頒發「惠特布萊德」年度最佳小說獎(Whitbread Book of the Year Award),並獲英國布克獎(Booker Prize)提名;一九八九年《長日將盡》獲英國布克獎,並登上《出版家週刊》年度暢銷榜書單;一九九五年《無可撫慰》贏得「契爾特納姆」文學藝術獎(Cheltenham Prize);二○○○年《我輩孤雛》入圍布克獎提名;二○○五年《別讓我走》入圍曼布克獎(Man Booker Prize)最後決選名單,並獲「歐洲小說獎」(European Novel Award)。二○○五年出版睽違十年的長篇新作《被掩埋的巨人》。■譯者簡介林為正中山大學外文所碩士,英國華威大學翻譯研究博士,曾事師余光中教授及蘇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教授,現任教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術興趣在於詩歌、詩歌翻譯、翻譯理論,教授課程包括大學及研究所之各類翻譯實務及理論、中西詩歌、西洋文學概論、英文作文、英語聽講實習等等;曾為梁實秋譯詩獎、譯文獎及散文創作獎得主,《聯合晚報》副刊之每日一譯專欄譯者及影評、雜文之邀稿作家,譯作三十餘種含文學、大眾文化作品,含路益師(C. S. Lewis)之《四種愛》、希美內思(J.R. Jimenez)之《小毛驢與我》、石黑一雄之《我輩孤雛》、《群山淡影》、西斯奈洛斯(S. Cisneros)之《家住芒果街》以及陳克華詩集之英譯等等近三十種。王志弘/設計師平面設計師,AGI會員。1975年生於台北,1995年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畢業。2000年成立個人工作室,承接包含出版、藝術、建築、電影、音樂等領域各式平面設計專案。2008與2012年,先後與出版社合作設立INSIGHT、SOURCE書系,以設計、藝術為主題,引介如荒木經惟、佐藤卓、橫尾忠則、中平卓馬與COMME des GARÇONS等相關之作品。作品六度獲台北國際書展金蝶獎之金獎、香港HKDA葛西薰評審獎、韓國坡州出版美術賞,東京TDC提名獎。著有《Design by wangzhihong.com》。
產品目錄 推薦:我們靠近依偎在記憶的廢墟裡/朱嘉漢無依、無根、無可慰藉、無止盡的追尋/鄭至皓 兒童的陳年恐懼/朱嘉雯我輩孤雛第一部一九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倫敦第二部一九三一年五月十五日.倫敦第三部一九三七年四月十二日.倫敦第四部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日.上海.華懋飯店第五部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海.華懋飯店第六部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日.上海.華懋飯店第七部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倫敦
書名 / | 我輩孤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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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石黑一雄 |
簡介 / | 我輩孤雛:我們往往耗盡力氣追尋生命必然挾帶的謎團試圖回到事情開始動搖之處劫波歷盡,或許能夠找到解答,但是有些真相,寧可永遠讓它留在黑暗之中……石黑一雄帶領我們捕 |
出版社 / | 新雨出版社 |
ISBN13 / | 9789862272442 |
ISBN10 / | 9862272449 |
EAN / | 9789862272442 |
誠品26碼 / | 2681692561000 |
頁數 / | 400 |
開數 / | 25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暢銷小說《長日將盡》作者
最緊湊、最富戲劇張力的作品
•知名Caryn Mandabach公司搶購電視版權,由實力堅強的《浴血黑幫》製作團隊打造,石黑一雄親自擔綱執行製片
•朱嘉漢、鄭至皓、朱嘉雯專文推薦
•王志弘裝幀設計
導讀 : 無依、無根、無可慰藉、無止盡的追尋
電影部落格牛頭犬的資料庫作者 鄭至皓
心是逃離現實的孤島
曾以電影《長日將盡》(The Remains of the Day)大獲成功的名導詹姆斯.艾佛利(James Ivory),一直想與原著作者石黑一雄再度結緣,因此曾委託他將日本文豪谷崎潤一郎的最後代表作《瘋癲老人日記》改編成電影劇本,卻不知為何寫著寫著,石黑竟然將那個囚禁在肉體廢墟裡,卻仍渴求淫慾奇想的遲暮老人故事,翻轉成了以一九三○年代上海為背景的嶄新劇作《白伯爵夫人》(The White Countess),而艾佛利也欣然地接受,並於二○○五年完成了影片《異國情緣》。石黑一雄在這個故事中,藉著一個失明的美國前外交官,在烽火逼近的租借區裡,依照其腦海想像所建構的舞廳酒吧,型塑出一個「孤島中的孤島」,試圖將真實世界的衝突紛擾全隔絕在外,天真地維持住一個歌舞昇平的小小天地,到最後才發現,那只能是個逃避現實的假象,一切都將無望地崩解。
艾佛利將石黑一雄與《瘋癲老人日記》聯想在一塊兒,其實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石黑所賴以成名的三部作:《群山淡景》(A Pale View of Hills)、《浮世畫家》(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與《長日將盡》,都是以晚年的視角去追悔往昔(戰前)的遺恨,但是到了一九九五年的《無可撫慰》(The Unconsoled)之後,石黑開始更著迷於人在面對當下時,那種無可奈何、被外力(命運)牽著走的難堪處境,因此,原本暗湧在他故事底層,某種恍惚錯置的心理投射,則浮出了表面,成為精神逃避的寄託,他二○○○年所出版的小說《我輩孤雛》也正是同樣概念下的創作。
逃避主義的迷宮
《我輩孤雛》和《白伯爵夫人》不只有著相近的時代地域背景,兩者的意趣更可被視為一體的兩面,《白伯爵夫人》裡的酒吧是戰亂威脅下逃避主義的堡壘,而在《我輩孤雛》中,那個阻絕現實侵擾的屏蔽,則變成了偵探推理故事。《我輩孤雛》堪稱為一本偵探小說,是石黑一雄首度以通俗文學的類型,來承載自己創作意念所做的嘗試,在此之後才有了科幻架構的《別讓我走》(Never Let Me Go)和奇幻風格的《被埋葬的記憶》(The Buried Giant)。石黑在《我輩孤雛》中創造了一個推理神探,就像是一九二○、三○年代風靡於英國的白羅(Hercule Poirot)或溫西爵爺(Lord Peter Wimsey),但這個偵探生命中最重要的課題,卻不是去破解詭譎離奇的謀殺案,而是要找回自己在童年時人間蒸發的父母。
偵探推理小說在一次大戰後之所以如此受到歡迎的原因,就在於它提供了一個美好的逃避空間,在那裡,惡行與衝突不過是一場場精巧的謀殺,身份超然的神探優雅地降臨,解開了神秘的謎團後,一切又可以恢復到原本的平靜美好。崇拜權威、簡單傾向的正義、遊戲般的推理冒險,遮蓋了大戰中人性失控、文明殞落的恐慌與創傷。
石黑一雄運用了這個逃避元素,讓小說後段穿梭於炮火中的驚險探案,藉著第一人稱「我」的主觀視角,重疊上少年時代與玩伴所共同想像出來的偵探英雄故事,變成了一場像是存在於腦海中的尋索與解密,主角所抱持的奇怪信念,以及他天真得近乎幼稚的任性執拗,都是無法以客觀邏輯加以解釋的,因為他所面對的敵手,並不是有形的黑暗勢力,而是他身為孤兒的心靈創傷,反覆糾結纏繞出來的生命迷宮。
心靈的偵探、記憶的偵探
石黑一雄小說裡的「我」,是一種非常微妙複雜的存在,因為他並非藉著敘事者的眼,實況直播式地帶著讀者去目擊故事的現場,而是透過腦與心,一層又一層地去回憶推想,形塑出一個曖昧朦朧的主觀世界。不過雖說是主觀,石黑一雄卻又鮮少讓他的主角暢快地表達出自己的情緒與感受,相反地,小說中充滿著一種冷淡而單調的語氣,有時候甚至像是在旁觀自己的人生,刻意的雲淡風輕、節制謹慎、彬彬有禮,其實是重重的防衛,小心翼翼地遮掩著洶湧的真情。但這堅硬冰冷的面具,卻偶爾還是會露出裂隙,或許是在他所強調的否認與遺忘中、或許是在旁人不經意的言語裡、或許是在某個看似失控的情境描述時,我們會發現一抹笑意,或是一道淚痕,進而發現假面後的真實靈魂,正強作鎮定地在激動顫抖著。因此,讀者在作者的誘導下,也像是參與了一場推理,化身為那謎樣主角的心靈偵探與記憶偵探。
小說中具關鍵地位的「孤兒感情」,便是這場推理要抽絲剝繭的核心,那不只是種孤僻抑鬱、纖細敏感、想緊抓住純真不放的性格,石黑還透過他筆下的三個孤兒角色,擴展出更深一層因為幼年失去雙親的自責與罪惡感,而自陷於無止盡追尋的生命徒勞,因為他們總覺得必須去「追逐父母消失的暗影」,為了成為更好的人、為了完成崇高而虛妄的使命,而艱辛地活著,「心中無法得到片刻平靜」。而那所謂的使命,也往往變成了一種拒絕接納或理解現實的逃避,對於主角來說,就是他的偵探任務,源自於童年時的兒戲,既是困住他、逼著他無法停息的魔咒,卻也是他可以隱藏自我、隔絕世界的避風港。
永遠的異鄉人
而小說中一九三○年代上海租界區的背景,則再進一步地將這種「孤兒感情」推向了另一種無根的「異鄉人情懷」,不只是租借區裡的人們,多是來自他鄉的異客(即便是生長於斯),連租借區本身,在中國或上海也都變成了異地,有一種陌生、沒有歸屬的蒼涼荒蕪。身處這種茫然失落的處境,會逼著人總是不斷地去找尋可以永久居留之地,卻又一直被回憶與命運追趕,無法安然地就地生根。也因此,有評論者認為《我輩孤雛》其實可說是石黑一雄前作《無可撫慰》的重寫,是這個六歲時就隨著父母移居英國的日裔作家,與自己內在的異鄉人心魔,不斷談判、抗拒、妥協的曲折歷程。
雖然說過分地忖度創作者人生與作品間的關係,可能會破壞閱讀中某些純粹的美好,但我卻實在無法忽視小說中,那刻意用童言童語來遮掩淡化,「不夠英國人」與「不夠日本人」所透露出的焦慮與惶恐。石黑一雄曾在某次訪談中表示,他覺得「鄉愁可說是另一種型態的理想主義」,或許,當他在成長過程中面對著現實世界的英國時,那個五歲以前生活過的日本,便幻化為一種理想、一種鄉愁,那是他再也找不到、再也回不去的世界,《我輩孤雛》裡的逃避主義、孤兒感情、異鄉人情懷,或許正是他試圖透過文字與想像,去捕捉那個世界所留下的殘影,也記錄下自己曾經走過,那條幽幽漫漫的心靈苦旅。
推薦序 : 我們靠近依偎在記憶的廢墟裡
作家、文學評論者 朱嘉漢
每位讀者難免會有私心偏好的作品。於我而言,石黑一雄作品中,我最喜愛的是《我輩孤雛》,至少,這是理解石黑一雄重要向度的一本書。
獨特而迷人的說故事方式
以一個作家的寫作史來看,《我輩孤雛》是石黑一雄交出了《長日將盡》之後的另一個嘗試。石黑一雄的創作除了穩定且極度風格化外,對於主題的挑選與敘事的切入,與他的形象相反,一直以來都是在文學藝術上具有野心的。這樣的石黑一雄,其後除了推出另一個代表作《別讓我走》將他推向高峰後,也由二○一七年獲得的諾貝爾文學獎鞏固其大師地位。今日閱讀,我們當試圖想像:從出版當時的時間點往前看(一個得過布克獎的日裔英國移民作家的新作),與今天的回首(一個冠上諾貝爾獎的世界文學),兩種目光於同一個作品上的重疊,豐富閱讀可能。
《我輩孤雛》有他一貫的慢步調敘事(現在看來還真是始終如一)。在這樣迂迴的長篇敘事,成功調動讀者的好奇,卻遲遲推延真相的獲取,也讓原先寫實的主人翁自白所道出的故事,漸漸失去重量,而進入內在化的風景。尤其中後半段,形成比一般獨白更加內在的話語,直到真相大白。
《我輩孤雛》不僅在水準以上,實際上在他全部的作品中也標記著特殊位置。當不帶著太多預設來看,以偵探的日記式自語的話語是相當迷人的。那是一種私密性的分享感,偵探本身既然是一個以追尋難解之謎維生的職業,那麼他的自白,除了是以一種受限的觀點來增加讀者閱讀的趣味或是小心安排破案的線索外(第一人稱已經是小說中相對受限的敘事觀點,而日記體更是。),是不是想要告訴讀者什麼事?那註定一開始就會是迂迴的暗示,如果你想要理解這樣的說話者主體,你就不得不耐心等待,這如同我們既然選擇閱讀石黑一雄的小說一樣?若選擇當個好讀者,一直讀下去,不免會發現,這本小說裡,以日記呈現出來的非但不是我們傳統對偵探小說期待的自白,而是從頭到尾非常一貫的石黑式的自擾般的絮語。若選擇讀石黑,就必須接受他的說故事方式。
偵探,移民作家的隱喻
《我輩孤雛》是他闊別處女作《群山淡景》後,再次寫一個移民角色,然而這一次的身世設定更接近我們認識作者本人(我們不免多想,主角敘述的那種成名後在上流社會中仍存在的驕傲與不適感或許也是他曾感受過的?)。讀者的樂趣不是看這角色如何與作者相像,而是選擇說這故事的作者如何去處理。
首先讓引起我們好奇的,是那位自述者,克里斯多夫.班克斯,是位偵探這件事。
如同我們不會將《被遺忘的記憶》當作奇幻小說,也不會把《別讓我走》視為科幻小說,現在拿在手中的《我輩孤雛》,也不該當作偵探小說看。然而,敏感的讀者應該會懷抱著一個問題:為何是偵探?以一個暫時的詮釋來說,或許就是作為對記憶與遺忘如此深究的移民作家最好的隱喻了。偵探永遠是站在真相的廢墟上撿取(或剪取)斷片,猜想虛構一個再也不可能經歷的過去。石黑如此清楚知道,偵探總是在事件(而且多半有所缺憾)發生之後現身,靠著線索、痕跡,去重構整個現場,與揪出那最終的謎底。而記憶呢,至少在石黑的小說中,往往是事過境遷後不可靠的導引。回憶之人牢牢地被細節所絆住,也許連過不去的事情都難以碰觸,遑論真相。回憶者像是總是被自己誤導的偵探,懵懵懂懂間才撞見了真相,然後才知道一直以來信仰與活著的那個「記憶的以為」,是虛構出來的。
那麼,書寫過去的作家何嘗不是?尤其,從踏上作家這條路開始,石黑一雄就得面對「移民作家」的標籤。但,「移民作家」不就是失落的標籤?得要等到失落故土、童年、記憶,當然還有失落了語言,移民才算完成。作為一個移民作家,他命定要繞行或直面的主題,也是某種失喪,而且永遠不可能完整。勢必是站在自我記憶的廢墟上,面對想像的故土而寫。包括齊名的魯西迪(Salman Rushdie)也如此坦承,與其談論回憶與完整,移民作家只能面對大量的遺忘,拾取時光的碎片,使其發光。
簡言之,儘管是逆反的,主角班克斯從小在上海租界成長才回到英國,但是這移民的烙記,似乎冥冥引他走向偵探這行。他選擇他的隱喻,就像選擇一張面具作為自己的面孔。
迷宮與記憶的贖回
小說裡關於偵探這一行對描述,我們可能看到更多的是作為一個名偵探的社交生活,而非辦案解謎的過程。石黑一雄寫起偵探,不像愛倫坡專注迷戀在各個能指間的快速跳接串連而快速擊中核心(《莫格爾街兇殺案》、《金甲蟲》),巧妙漏掉了內容(《失竊的信》),探偵者總輕鬆在案件結束後離開。若愛倫坡偵探裡的極高度的邏輯理性,近乎於瘋狂,那麼,石黑一雄在《我輩孤雛》當中所有的追尋,似乎只是為了迷路,少了點理智然而充滿了情感。在謎中迷路,像是德國哲學家班雅明練習習得的,在現代的都市裡刻意迷途。
必須迷路,必須迷惘。
譬如《我輩孤雛》中偵探說到關於線索的段落:
「其實,有時候等案子發生一陣子再來調查也有好處。」
「真的嗎?好高深呦。我總以為最好儘早趕到現場,好找些蛛絲馬跡,您懂我的意思吧。」
「正好相反,要找您所謂的蛛絲馬跡,永遠不嫌晚。」
要明白,石黑要的真相,並不是真的以為能留在過往時空那個點上,尚待發掘的不變事實。若沒有時移事往,也無法前進到那個足以回望的關鍵點上。石黑的小說裡,回憶的關鍵時刻,或多或少都在某種主體當機的狀態。像《長日將盡》放長假的老管家,或是《別讓我走》撐得過久即將身退的看護,《無可撫慰》到達奇特小城旅店的音樂家。種種,度過人生泰半的日常,在某個懸置的時間狀態裡,回憶的缺口打開(伯格森?)。然後進入迷宮。重點可能在於,迷宮,不在於使人脫逃或困住某物事,而是試圖迷途到最深最深處,尋找那個米諾陶(Minotaur)。若石黑的米諾陶有個名字,與其叫作記憶,毋寧說是遺忘。遺忘並非空缺而是同等的實體,與記憶一樣需要淘洗,翻轉重構:
老實說,在過去這一年裡,我愈來愈專注地回想往事;這樣的專注背後有個動力,那就是我發現我的記憶—兒時的、父母的—近來開始變得模糊。最近有好幾次,我現現兩、三年前我相信會永銘心頭的事情,現在卻要想半天。
追尋的動力不在於逐漸清晰的時光,在於逐漸地模糊關鍵時刻,在記得與遺忘的邊緣,即是石黑的迷宮道路。刻意地在「辦案」一事上的缺席,讀者看到的並非偵探的空殼,他從第一頁便充滿暗示地告訴我們,他始終在追尋最大的謎底:關於他自己的身世。父母在上海租界的離奇失蹤,讓克里斯多夫.班克斯踏上了職業偵探之路。
也許只是一個意志使然,對於過往時光,不是普魯斯特式的「失而復得」。因為與其認為失去,在石黑那則是失蹤。偵探班克斯在其「唯一的追尋」中彷彿忘了所有辦案的技術與自制,只是執迷於某種情感,於是過度深入,自己走向失蹤。然而醒悟,要贖回,正是要以許多年後的「我」去填補失蹤本身(偵探變成瀕臨失蹤者)。換言之,這是不可能的說話位置,因為終極的失蹤,是話語的失蹤,一切能指灰飛煙散。然後醒悟,「我」回家了,儘管「(童年之)我」與「家」,皆已物是人非:
「我跟你說件奇怪的事情,秋良。這個只有你會懂。我在英國的這些年來,從來沒有家的感覺。而公共租界,那裡永遠是我的家。」
「不過公共租界……」秋良搖搖頭。「非常脆弱。明天,後天…….」他舉手一揮。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說:「我們小的時候,感覺上好堅固。不過就像你說的?那是我們的家鄉村子。絕無僅有的一個。」
成為偵探,所要探索的最終的謎題,其實就是自己會成為偵探的契機。因此讀完後,我們將更清楚這隱喻:寫作起關於回憶、遺忘、認同的石黑,其實也正是對「自己為何成為作家」的詢問,並據此可以一直寫下去。寫作正是為了追問自己為什麼要寫作。所以追尋這件事終究指向的是追尋者自身,發現或面對自己內心的陌生風景,再試著去理解它。也同時是,在追尋者與被追尋者,通過一種雖然看似淡然卻非常執著的情感(這不是他每本作品的共同點?),兩者成為單純的「追尋」。不僅如此,石黑也告訴我們,所謂追尋這件事,本質上不是那麼純真浪漫的在惆悵感懷中漫步,如果最終要求你成為「追尋」本身,幾乎同等於成為「失蹤」自身,因為最深的謎底必須付出代價。這就是石黑的偵探跟愛倫坡的差異所在:後者迷戀符號之間的無限聯繫,但《我輩孤雛》裡,一切的線索、符號卻導向一個終極的指意(signifié),而那個可能只是虛構的,卻一直以來依賴起築構起自己所信仰之事。於是,我們便不意外,這樣的追尋、失落,以整體來看是自我的除魅化,也是石黑作品當中一直讓人著迷的心碎溫柔。
然後,總是這樣的。徒勞是最有用的,會有那麼一刻體悟,你的手勢不是緊抓著線索拉著真相,而是放手,譬如主角說的:
「我們一旦長大成人,兒時就變得像另一個國度。」
「對我來說,那可一點都不是另一個國度。從許多方面來看,我的一生都是在那裡度過的。直到現在,我才開始踏出那裡,展開我的旅程。」
《我輩孤雛》並不是直接展露著石黑一雄作為一位移民作家的心路歷程,透過重疊鏡像的虛構機制,間接的讓作者自身避免了真實與虛構的惱人辯證,安心地卻謹慎的使用虛構,還給文學本該有的價值。在作者交付給未知的讀者時,不論一本書過了多久,都能有其難以言明但確實有意義的東西。
內文 : 第一章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顧姑媽要我返回夏洛普郡的期望,離開劍橋南下,決定未來在首都發展,於是租下肯辛頓區貝福德花園十四號B室這間小公寓。如今回想起來,夏天就屬那年最美好。在寄宿學校和劍橋讀大學時,我長年生活在人群裡,到了倫敦可以獨來獨往,真是愜意。我喜歡倫敦的公園,還有大英博物館寧靜的閱覽室;興致來了,就在肯辛頓區的街道逛一整個下午,天馬行空想著未來的計畫,走久了便把腳步稍歇,讚嘆在英國這個國家,連這樣的大都會區,也看得到爬牆虎、常春藤攀爬在雅宅門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這樣的信步漫遊裡,我與老同窗詹姆斯.奧斯朋不期而遇,發現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過不妨上來小坐。儘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誰到過我的住處,我卻有信心他會接受邀請,因為這住所可是精心挑選的。房租雖然不貴,房東太太的裝潢卻十分不俗,散發著維多利亞前朝的悠閒;白天時分,客廳裡陽光充足,陳設著一座年代久遠的長沙發,還有兩張舒適的單人扶手沙發椅、一個古董杯盤櫃,以及一屏橡木書櫥,裡頭滿滿地擺著一套老舊欲碎的百科全書─我相信這些東西正合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剛接下這棟公寓的時候,我就步行到騎士橋買了一套安妮女王風格的茶具、幾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餅乾。幾天後,奧斯朋真的突然在早晨時分來訪,我便能以茶點招待,並且有十足的把握─他絕對想不到,在此之前從來沒有別的訪客。
在頭一刻鐘裡,奧斯朋在客廳裡四處走動,又讚美我公寓好,又東看看、西摸摸,還不時探頭往窗外望,誇讚這裡的街景新鮮。看了好一會兒,他終於在長沙發上安坐下來,我們這才開始敘舊─聊我們的近況與昔日校園友人最近發生的事。我記得我們談了一會兒各個工會的活動,話題就轉向了德國哲學,這場辯論漫長而愉快,展現我們在不同學府裡各自修成的功力。接著奧斯朋又起身走動,一邊高談闊論他未來的各種計畫。
「我打算到出版界,沒錯。報社、雜誌社,這類機構。不瞞你說,我想開個專欄,談談政治、社會議題。當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決定不從政的話。我說班克斯,你真的還沒想過未來要幹什麼嗎?瞧,前程就在那兒。」他指向窗外。「你總有些什麼計畫吧?」
「也算有,」我報以微笑。「是有那麼一兩件在心裡,到時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蘆裡賣什麼藥?別賣關子,就說何妨!不說看我怎麼拷問你。」
我還是沒露半點口風,過了一會兒,我就把話題引開,跟他爭辯一些哲學、詩歌之類的閒事。約莫中午的時候,奧斯朋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里有個午餐約會,便收拾起隨身的東西,人走到門邊卻又轉身說:
「對了,老兄,有件事差點忘了。今天晚上我要參加一個宴會。主客是里納得.艾弗夏,就是那位商場大亨,主人是我家族的某位長輩。現在才講有點倉促,不過,不知道你肯不肯賞光?我可是誠心誠意。老早就想跟你提,不巧都沒談到這上頭。地點是在查令沃斯。」
他看我一時沒答話,靠近一步對我說:
「我邀你是因為我想起來了。我記得你以前總是拿我的『家世不凡』來審我。少來了,現在可別跟我裝傻撇清。你當年可是一點兒也不饒人。『家世不凡?你給我說清楚一點,是怎麼個不凡法?』好吧,現在機會來了,就讓班克斯老兄自己親眼來看看『家世不凡』是怎麼回事吧。」他接著還搖了搖頭,彷彿在回想往事。「可不是?以前在學校裡,你可真是怪胎一枚喲。」我相信我是到了這個節骨眼上,才接受了那晚的邀約─那一晚對我的影響,比我想像的還深遠許多,這點往後自然會說明─奧斯朋最後這句話聽來刺耳,我且藏起慍色,送他出門。
事後我坐了下來,煩悶竟又浮上心頭。事情是這樣子,我心下忽然靈光一閃,明白了奧斯朋那句話指的是什麼。其實,整個學生時代裡,我一直聽人說奧斯朋如何「家世不凡」。只要提到他,總是會聽到這個說法,我相信,就連我提到他的時候,也會適時地用上幾次。我經常暗自思忖,他這個人儘管長相、舉止跟我們其他人殊無二致,卻與王公貴族、各派權貴有諱莫如深的關係。然而他指控我嘴上不饒人,我可是怎麼想也沒那回事。他的背景確實讓我在十四、五歲時納悶不已,不過奧斯朋跟我在學生時代並不算親,在記憶裡,我們兩人湊在一塊兒,也就只有那麼一次。
那是一個有霧的秋晨,我們兩人並坐在一家鄉間客棧外的矮牆上。我猜想我們應該上中學五年級了。我們在一場越野賽跑裡,負責指示路線,就等選手破霧而來,經過附近的田野,我們便把正確的方向指出來,前面有條泥濘小徑等著他們。我們看看時間還早,選手還不會到,就隨便聊了起來。我肯定就是這一次,我問奧斯朋究竟他家裡有哪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奧斯朋儘管言行浮誇,本性倒還算謙虛,只顧左右而言他。我追問再三,他拗不過才說:
「班克斯,你就饒了我行不行。全是胡說八道,哪有什麼有頭有臉的。誰沒認識幾個人嘛,大家總是有爹娘、親戚、世交等等。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讓別人弄得神秘兮兮的。」他忽然發現自己言語唐突了,轉身碰碰我的手臂。「真不好意思,老哥。我這張嘴就是會闖禍。」
這個「失言」似乎讓奧斯朋比我還難過。若要說這件事這麼多年來一直留在他心頭,未必不可能,因此他邀請我當晚陪他去查令沃斯俱樂部,也算是彌補當年失言之過。其實,那個有霧的早晨,雖然他言語的確失當,可是我真的一點都不在意。我那些貧嘴的同學,對於別人的種種不幸,有哪樁不是大家搶著調侃的,偏偏每個人一提到我的父母不在,都肅穆哀戚起來,老實說,後來我還真是看不下去呢。其實別人也許覺得奇怪,無父無母─甚至沒有什麼近親在英國(除了夏洛普郡那位姑媽以外)─我早就不覺得有什麼不便之處。我還常跟同學說,讀我們這種寄宿學校,大家都得學會過沒父沒母的日子,我的情況並沒有特殊到哪裡去。總之,如今回顧這段往事,我對奧斯朋「家世不凡」的著迷,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我覺得當時自己的人際關係,完全止於聖丹斯頓中學的圍牆之內。而我一點都不懷疑,有朝一日,我也會為自己建立這樣的人脈,出人頭地。然而,或許我相信從奧斯朋那裡可以學到箇中奧妙,學到這種事情的原理。
不過,我剛才說奧斯朋離開前說的話讓我聽了刺耳,並不是指他說我多年前嘴上不饒人。其實我不以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脫口而出的評語,說我「以前在學校裡,可真是怪胎一枚」。
事實上,奧斯朋那天早上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為我記得我已加入英國的學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剛到聖丹斯頓的頭幾個星期,我也沒做出什麼讓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第一天為例,我記得我就發現了許多學生站著交談時,有一套肢體語言─把右手插進背心口袋,說到什麼重點,左肩便如聳肩般上下晃動,作為強調。我清清楚楚記得,就在這到校的頭一天,我已經把這套肢體語言運用得相當純熟,沒有哪個同學察覺什麼異樣或者想趁機取笑我。
我就這樣膽大心細,迅速吸收其他肢體動作,語句轉折、同儕慣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於掌握這個新環境裡更深層的主流道德觀與禮節,自然不在話下。我當然立刻就明白,我最好不要公開暢談自己對於犯罪行為與偵查手段的看法─這個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裡是家常便飯。這個部分我做得十分徹底,即便到了我在聖丹斯頓的第三年,校園裡失竊事件頻傳,全校掀起一陣偵探熱,我還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時僅虛應一下。無疑也正是心中還殘留的這種處世態度,讓我在奧斯朋來訪的那個早晨,不肯多談自己的「計畫」。
然而儘管我想辦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象中,我在學生時代還是至少有兩件事顯示我放鬆了警戒,讓別人瞥見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當時,我也無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到了今天早上當然就更不可能這樣做了。
較早的那次,發生在我十四歲生日那天。我當時的兩個好友勞伯.索頓-布朗與羅素.史丹頓,帶我到鎮上的茶點鋪,享用烤餅與奶油蛋糕。那是個下雨的週六午後,店裡座無虛席。於是每過一會兒,就會有滿身雨水的鎮民走進店裡,四處看看,然後對我們投以不滿的眼光。彷彿認為我們應該立刻把桌位讓給他們。還好老闆娘卓丹太太向來對我們照顧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們更覺得有十足的權利占用店裡最好的桌位,就在向外拱出的島窗旁邊,窗外還有小鎮的廣場可以欣賞。那天我們聊什麼,我大半忘了;不過等東西吃完,我的兩個同伴相互使了幾個眼色,索頓-布朗把手伸進背包裡,拿出一個包裝成禮物的包裹給我。
我動手撕開包裝,才發現這個包裹不知道裹了幾層,每當我揭去一層,卻發現裡頭還有另一層,我的朋友就會哈哈大笑。這一切都顯示,包裹拆到最後,裡頭的東西恐怕是要開我玩笑的。最後,從包裹裡頭冒出來的,是一只覆著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開,掀起盒蓋,裡頭是一把放大鏡。
此時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樣這麼多年來並沒有什麼改變;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鏡早已歷盡滄桑。我記得我當時就看出這點,還發現它的放大效果絕佳,而且出奇地沉重,還有,那象牙鏡柄有一邊完全剝落。有一點則是後來才發現的─上頭的鐫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鏡才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於蘇黎世製造的。
收到這件禮物,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歡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鏡,把桌上成堆的包裝紙掃到一邊─我猜我正在興頭上,也不管包裝紙有沒有掉到地上─我立刻用它來端詳桌布上的奶油漬。我聚精會神地看,只是隱約聽到我兩個好朋友捧腹狂笑,這個禮物顯然就是要調侃我一番。等我抬頭,總算感覺到有點尷尬,他們也不好意思地靜了下來。這時候索頓-布朗擠出個戲謔的表情說:
「我們覺得,既然你立志要做偵探,你會需要這種東西。」
到了這個節骨眼,我靈機一動,虛應了一下,誇他們這個玩笑開得戲而不謔。不過我猜想我那兩個朋友覺得自己的玩笑開得莫名其妙,於是茶點鋪的氣氛再也無法恢復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說,此刻那把放大鏡就在我眼前。調查「曼納寧案」時我用到它;最近在「崔弗.理察生事件」裡,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鏡也許不是通俗懸疑故事裡必要的裝備,不過它用於蒐集某一類證據時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這件勞伯.索頓-布朗與羅素.史丹頓送我的生日禮物,我大概還會隨身攜帶好一陣子。注視著它,我心頭有個想法: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我心中暗許的志向,在我重重隱藏之下,他們如何窺得一斑。史丹頓謊報年齡好加入志願軍,在第三次伊普瑞斯戰役裡陣亡。索頓-布朗據說在兩年前死於肺結核。總之,兩人在我到聖丹斯頓的第五年離開了學校,等我聽到他們的死訊,我們早已失聯多時。我還記得索頓-布朗離開學校時我有多失望;他是我來英國以後,唯一真正的朋友;在聖丹斯頓後來的日子裡,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類似情況,發生在幾年以後─在六年級下學期─不過這事我反而記得沒那麼仔細。說真的,這件事的前情與後續,我忘得一乾二淨。我只是有個印象我走進教室─「舊隱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陽光正好從狹窄的修道院窗戶瀉下,照亮了懸浮在空中的灰塵。老師雖然還沒到,不過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遲,因為我記得同學已經三五成群坐在書桌、長椅、窗台等處。我走近五、六個同學圍成的一群,他們忽然全都轉過頭來看我,我當下明白他們正在談我。我還來不及說什麼,其中一位叫作羅傑.布連佘士的同學指著我說:
「他想當福爾摩斯,未免矮了點吧。」
有幾個同學笑了出來,笑聲裡倒沒什麼惡意,這就是我所能記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沒聽過有人談到我想成為「福爾摩斯」的壯志,但過後不久,卻覺得心頭有根拔不掉的芒刺,擔心我的秘密已經曝光,成為我不在場時的話題。
順帶一提,在我進聖丹斯頓之前,周遭的情勢就已經讓我覺得,我得小心避免碰觸到我做偵探的志向這個話題。因為我到英國的頭幾個星期,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姑媽夏洛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共綠地上閒逛,在潮濕的蕨叢之間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編造出來的偵探故事。如今只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戲分;此外,由於我感覺到從木屋可以看見我的一舉一動,因此我懷著戒心把劇情動作縮小,台詞則咕噥在嘴裡,壓著嗓子唸─這跟過去我與秋良奔放不羈的慣用方式完全不同。
如此小心翼翼,終究還是徒勞。一天早晨,我在我閣樓的小房間裡,無意間聽到樓下客廳裡姑媽跟客人在說話。原本我並不在意,可是他們忽然把聲音壓低,讓我心生好奇,不由自主地躡起腳步,溜到樓梯轉角處,靠在扶欄上。
「他一去就是好幾個鐘頭,」我聽到她這樣說。「才這麼大的孩子,就這樣整天自己一個,不理別人,簡直有問題。他好歹也該看開了。」
「其實也難為他了,不是嗎?」客人說:「才多大,就經歷了那些事。」
「他這樣悶著也沒有好處,」我姑媽說:「他不愁吃、不愁穿,退一步想想,還算好命的了。這麼久,也該看開了。我是說,不要再這樣鑽牛角尖。」
從那天起,我就不再去那塊公共綠地閒逛了,而且漸漸在各方面把「鑽牛角尖」的樣子收藏起來。不過,當時我只是個小毛頭,夜闌人靜躺在閣樓的房間裡,聽著地板吱吱作響,是姑媽在木屋裡走動,給時鐘上發條,還有餵貓,我常常就在腦子裡,又把所有的戲碼排練一番,就像秋良跟我從前做的那樣。
還是回頭談談奧斯朋光臨我肯辛頓寓所的那個夏日吧。我不希望讓人以為我念念不忘他說我是「怪胎」,這事只怕沒一會兒就被我拋諸腦後了。其實,奧斯朋走後一會兒,我自己也跟著出門,心情還算不錯,沒多久就到了聖詹姆斯公園,在花壇間蹓躂,心中愈來愈期待當晚的聚會。
回想起那個下午,我的印象是,照理說我該覺得有點緊張才對,可是我一點也不,正是這種愚昧的傲慢,帶著我度過了早年的倫敦歲月。我自然明白那天晚上我將見到的場面,那層次絕不是我在大學裡見識過的;此外,也可能碰到我還不熟悉的應對禮節。不過,我覺得以我向來的精明,總有辦法化解這類難題,大體上可以讓自己舉止合宜。我在公園閒逛時,心中關注的是別的事。當奧斯朋提及某些「家世不凡」的客人,我立刻假想其中至少包括幾位當時頂尖的偵探。我猜想那天下午,我花了許多時間練習要怎麼把自己介紹給麥洛克.史帝文生,或者甚至是喬維爾教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練習,要怎麼在謙虛中帶有幾分自重,陳述自己的雄心壯志;我想像其中會有人憐惜我這個後生晚輩,提供我種種建議,堅持要我將來若有什麼不懂的一定要去問他。
當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儘管現在回顧起來,卻因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別具意義。我當時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國,偵探通常不參與社交聚會。倒不是沒人邀請;我自己最近的經驗證實了這一點,時髦的社交圈子向來想要把當時出名的偵探拉進自己的圈子裡,只不過這些偵探常常也是誠懇而離群索居的個人,他們投入工作,一點也不想跟別人交往,更別提參加什麼上流社會的社交活動了。
如我所說,那天晚上到達查令沃斯俱樂部時,我並不瞭解這點,我有樣學樣跟著奧斯朋向制服體面的門房愉快地打個招呼。可是才走進二樓擁擠的廳堂,沒幾分鐘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發生的確切情況如何─因為我沒時間確定在場的是哪些人物─只不過我直覺醒悟自己下午的興奮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間,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以為麥洛克.史帝文生或者喬維爾教授會在這裡,跟眼前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張熟魏地交際。說真的,整個下午我想得天花亂墜,而實際情況竟是如此,其間的巨大落差讓我在詫異之餘手足無措,至少一時之間無法回神,結果有半個多鐘頭,即使我心中不願,卻也不敢離開奧斯朋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