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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

作者 盧守謙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本書以檢修作業基準為主題,編輯依消防署所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分為26章,按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依外觀檢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檢修作業基準為主題,編輯依消防署所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分為26章,按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依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及綜合檢查進行排列。內容上也多參考日文第一手資料,進行圖解說明,俾使讀者能從複雜條文來暢通法規脈胳及掌握條理之思路。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盧守謙盧守謙 博士學經歷: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研究所助理教授消防類全國考試命題委員三等高考、消防設備師、外語領隊、四等榜首中央警察大學入學消防榜首及第1名畢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士林/彰化地方法院-火災鑑定案主持人公務人員簡任官等結訓英國FSC/美國DWF/美國TCC 結訓認證國際AOSFST期刊/ICSSMET研討會審稿委員消防安全PCB廠/石化廠輔導委員林火類農委會審查委員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序 2 自序 4 前言 日本消防點檢制度與臺日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制度比較 0-1 日本消防三大點檢申報制度流程(1) 0-2 日本消防三大點檢申報制度流程(2) 0-3 日本消防三大點檢申報制度比較(1) 0-4 日本消防三大點檢申報制度比較(2) 0-5 日本防火對象物檢修申報期限 0-6 日本一般消防設備種類 0-7 日本消防設備三條路徑開發新體系 0-8 日本消防設備工事及整備資格者 0-9 日本與臺灣場所消防設備檢修申報規定 0-10 日本消防設備種類檢修資格者與期限 0-11 日本應檢修消防設備申報場所 0-12 臺灣與日本從事消防設備執行業務人數比較 第一篇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二篇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 第1章 滅火器 1-1 滅火器檢修一般注意事項 1-2 滅火器檢修外觀檢查(一) 1-3 滅火器檢修外觀檢查(二) 1-4 滅火器檢修性能檢查(一) 1-5 滅火器檢修性能檢查(二) 1-6 滅火器檢修性能檢查(三) 1-7 滅火器檢查表 第2章 室內消防栓設備 2-1 室內消防栓設備外觀檢查 2-2 室內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一) 2-3 室內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二) 2-4 室內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三) 2-5 室內消防栓設備綜合檢查 2-6 室內消防栓檢查表 第3章 室外消防栓設備 3-1 室外消防栓設備外觀檢查 3-2 室外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一) 3-3 室外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二) 3-4 室外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三) 3-5 室外消防栓設備綜合檢查 3-6 室外消防栓檢查表 第4章 自動撒水設備 4-1 自動撒水設備外觀檢查(一) 4-2 自動撒水設備性能檢查(一) 4-3 自動撒水設備性能檢查(二) 4-4 自動撒水設備性能檢查(三) 4-5 自動撒水設備性能檢查(四) 4-6 自動撒水設備綜合檢查 4-7 自動撒水設備檢查表 第5章 水霧滅火設備 5-1 水霧滅火設備外觀檢查 5-2 水霧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5-3 水霧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5-4 水霧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5-5 水霧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5-6 水霧滅火設備綜合檢查 5-7 水霧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6章 泡沫滅火設備 6-1 泡沫滅火設備外觀檢查 6-2 泡沫滅火設備性能檢查 6-3 泡沫滅火設備綜合檢查 6-4 泡沫滅火設備發泡倍率及25%還原時間測定方法 6-5 泡沫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7章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7-1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7-2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7-3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7-4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四) 7-5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五) 7-6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7-7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7-8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7-9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7-10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五) 7-11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六) 7-12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七) 7-13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八) 7-14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7-15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7-16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8章 乾粉滅火設備 8-1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8-2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8-3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8-4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四) 8-5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五) 8-6 乾粉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六) 8-7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8-8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8-9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8-10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8-11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五) 8-12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六) 8-13 乾粉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七) 8-14 乾粉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8-15 乾粉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8-16 乾粉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9章 海龍滅火設備 9-1 海龍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9-2 海龍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9-3 海龍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9-4 海龍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四) 9-5 海龍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五) 9-6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9-7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9-8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9-9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9-10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五) 9-11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六) 9-12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七) 9-13 海龍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八) 9-14 海龍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9-15 海龍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9-16 海龍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10章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10-1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一) 10-2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二) 10-3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三) 10-4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一) 10-5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二) 10-6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三) 10-7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四) 10-8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五) 10-9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六) 10-10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七) 10-11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 10-12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查表 第11章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11-1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一) 11-2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二) 11-3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一) 11-4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二) 11-5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性能檢查(三) 11-6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 11-7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查表 第12章 緊急廣播設備 12-1 緊急廣播設備外觀檢查(一) 12-2 緊急廣播設備外觀檢查(二) 12-3 緊急廣播設備性能檢查(一) 12-4 緊急廣播設備性能檢查(二) 12-5 緊急廣播設備性能檢查(三) 12-6 緊急廣播設備綜合檢查 12-7 緊急廣播設備檢查表 第13章 標示設備 13-1 標示設備外觀檢查(一) 13-2 標示設備外觀檢查(二) 13-3 標示設備性能檢查 13-4 標示設備檢查表 第14章 避難器具 14-1 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一) 14-2 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二) 14-3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一) 14-4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二) 14-5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三) 14-6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四) 14-7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五) 14-8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六) 14-9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七) 14-10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一) 14-11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二) 14-12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三) 14-13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四) 14-14 避難器具檢查表 第15章 緊急照明設備 15-1 緊急照明設備外觀檢查 15-2 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 15-3 緊急照明設備檢查表 第16章 連結送水管 16-1 連結送水管外觀檢查 16-2 連結送水管性能檢查 16-3 連結送水管綜合檢查 16-4 連結送水管檢查表 第17章 消防專用蓄水池 17-1 消防專用蓄水池外觀檢查 17-2 消防專用蓄水池性能檢查 17-3 消防專用蓄水池綜合檢查 17-4 消防專用蓄水池檢查表 第18章 排煙設備 18-1 排煙設備外觀檢查(一) 18-2 排煙設備外觀檢查(二) 18-3 排煙設備性能檢查(一) 18-4 排煙設備性能檢查(二) 18-5 排煙設備綜合檢查 18-6 排煙設備檢查表 第19章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19-1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外觀檢查(一) 19-2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外觀檢查(二) 19-3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性能檢查 19-4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檢查表 第20章 緊急電源插座 20-1 緊急電源插座外觀檢查 20-2 緊急電源插座性能檢查 20-3 緊急電源插座檢查表 第21章 鹵化烴滅火設備 21-1 鹵化烴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21-2 鹵化烴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21-3 鹵化烴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21-4 鹵化烴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四) 21-5 鹵化烴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五) 21-6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21-7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21-8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21-9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21-10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五) 21-11 鹵化烴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六) 21-12 鹵化烴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21-13 鹵化烴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21-14 鹵化烴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22章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 22-1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22-2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22-3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22-4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外觀檢查(四) 22-5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22-6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22-7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三) 22-8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性能檢查(四) 22-9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五) 22-10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22-11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22-12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23章 冷卻撒水設備 23-1 冷卻撒水設備外觀檢查 23-2 冷卻撒水設備性能檢查 23-3 冷卻撒水設備綜合檢查 23-4 冷卻撒水設備檢查表 第24章 射水設備 24-1 射水設備外觀檢查 24-2 射水設備性能檢查 24-3 射水設備綜合檢查 24-4 射水設備檢查表 5140 第25章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25-1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一) 25-2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二) 25-3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外觀檢查(三) 25-4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一) 25-5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二) 25-6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一) 25-7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二) 25-8 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檢查表 第26章 緊急廣播設備 26-1 配線外觀檢查 26-2 配線性能檢查 26-3 配線檢查表 參考文獻

商品規格

書名 /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
作者 / 盧守謙
簡介 /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本書以檢修作業基準為主題,編輯依消防署所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分為26章,按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依外觀檢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7636997
ISBN10 / 9577636993
EAN / 9789577636997
誠品26碼 / 2681821922009
頁數 / 564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以檢修作業基準為主題,編輯依消防署所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分為26章,按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依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及綜合檢查進行排列。內容上也多參考日文第一手資料,進行圖解說明,俾使讀者能從複雜條文來暢通法規脈胳及掌握條理之思路。

試閱文字

自序 : 消防設備從事檢修專技人員方面,日本與臺灣的比較上,臺灣人口為23,584,865人(2018年11月官方統計),人口總增加率為1.22%,於每10萬人口從事消防設備師比率為7人、從事消防設備士比率為23人(2016年統計),合計為30人。而臺灣暫行從事消防設備設計監造人員為4,471人(2011年統計)、裝置檢修人員為2,387人,合計為6,858人,於每十萬人口暫行從事人員為29人。在日本方面,根據總務省統計局人口為1億2,659萬2千人(2018年1月),生育率降低,加上日本對外來移民甚嚴格,導致日本成為世界上人口老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日本總人口與勞動人口仍持續減少。於每十萬人口從事甲種消防設備士(相當於臺灣消防設備師)比率為423人(2017年)、從事乙種消防設備士比率為480人、合計為904人,而消防設備檢修資格者(相當於臺灣暫行從業專技人員,日本為具有相關資格者經講習試驗合格之法定永久執業人員)為234人。
在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對象物上,日本為總樓地板面積1,000m2以上指定之特定防火對象物,期間1年1次;而非防火對象物檢修申報是3年1次。此外,日本於人命危險相對低之場所,則可由防火管理人(曾任3年以上實務經驗者)直接進行檢修申報。顯然可見,在臺灣的消防專技人員,無論是檢修場所及人數比率,比日本更具有較多工作機會。
在檢修專技人員講習規定,臺灣方面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 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160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亦即由複訓證書發證日往後推3年,到期前應再複訓。日本方面,取得消防設備士證書之日起或之後之4月1日起2年內接受複訓課程(有些自治法規不一),日後從接受第1次複訓課程第一個4月1日起之每隔五年再行複訓。另一方面,在檢修合格表示,日本依消防法規所進行檢修,於消防設備上貼付檢修合格標籤(圓形綠底白字,貼於滅火器直徑4.5cm標籤,其他消防設備皆為直徑5cm標籤),並於標籤上並記載是機器檢查(相當於臺灣之外觀檢查與性能檢查)或綜合檢查之檢修業者。而臺灣僅有滅火器於性能檢查或重新更換藥劑充填後,於滅火器瓶頸上裝置檢修環作合格標示。而108年3月則新訂出檢修完成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人員或檢修機構應附加檢修完成標示,並分檢修機構專用樣式(紅色為底)及檢修人員專用樣式(綠色為底)二種,標示直徑皆為5cm。
作者從事消防教育工作,無不思索如何以個別單元或彼此整合單元,使資料具體呈現圖解有機空間形態,好讓學生或讀者能更有興趣來探究發掘。消防安全設備想要完全透澈,除了熟稔四大系統之外,也須了解設備檢修作業基準、認可基準及測試報告書。本書即以檢修作業基準為主題,編輯依消防署所訂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計分為26章,按照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及綜合檢查進行排列。內容上也多參考日文第一手資料,進行圖解說明,俾使讀者能從複雜條文中暢通法規脈絡及掌握條理思路。倘若本書對教學與實務上有此微貢獻,自甚感榮幸,這也是筆者孜孜不倦之動力根源。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為了培育出消防安全專業人力,本校於2002年首創消防系(所)(除了警察 大學外),建置了火災虛擬實驗室、火災鑑識實驗室、低氧實驗室、水系統消防實驗室、電系統消防實驗室、氣體消防實驗室、消防設備器材展示室及消防檢修實驗室等軟硬體設備;也設置了氣體燃料導管配管、工業配管等兩間乙級技術士考場、並擁有全方位師資團隊,跨消防、機械、化工、電機、電子、土木及理化等完整博士群組成。每年消防系設日間部四技3班、進修部四技1班、進修學院二技1班、碩士在職專班1班,目前也申請博士在職專班,替未來消防人力注入所需的充分能量。
公共場所火災及天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及巨額財物損失,引起社會大眾對公共安全及消防救災、緊急救護應變措施之關切。消防安全問題一直是當前社會大眾關切之焦點。目前消防安全任務持續加重在消防機關,依法行政需求,提供民眾更完善、安全的服務。因此,消防法規健全與合理化制定,除了可以強化救災能力、提升服務品質、建立強固之社會安全防救災體系,並可推行社會福利消防行政,使我國消防防災、救災功能及服務品質,提升至與先進國家同步之水準。
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方面,依消防法指出,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於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經消防設備師(士)考試及格並領有消防設備師(士)證書者之消防設備師(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人員複查。不過高層建築物及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辦理。
在消防安全設備之產品品質上,依消防法指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應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於主管建築機關許可開工前,審查完成。依建築法第34條之1申請預審事項,涉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者,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預為審查。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公眾使用時,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審查其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另一方面,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所登錄機構之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者,不得銷售、陳列或設置使用。
本書作者盧守謙博士累積豐富之火場救災經歷,亦曾擔任過消防局火災預防課長,對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與火災學理有其專業見解。本書內容也解析了日本消防相關制度,制度與法規條文以圖解示意,相信能使讀者學習上更有系統式了解,本人在此極樂意為序,並祝大家閱讀及學習愉快。

蘇銘宏
吳鳳科技大學校長

試閱文字

內文 : 10-1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一)
(一)預備電源與緊急電源(限內藏型)
1、檢查方法
(1)外形: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腐蝕等。
(2)標示:以目視確認蓄電池銘板。
2、判定方法
(1)外形
A、應無變形、腐蝕、龜裂。
B、電解液應無洩漏、導線之接續部應無腐蝕。
(2)標示:應與受信機上標示之種別、額定容量及額定電壓相符。
(二)受信總機及中繼器
1、檢查方法:
(1)周圍狀況確認周圍有無檢查上或使用上之障礙。
(2)外形: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腐蝕等。
(3)火警分區之表示裝置:以目視確認有無污損等。
(4)電壓表
A、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損傷等。
B、確認電源、電壓是否正常。
(5)開關:以目視確認開、關位置是否正常。
(6)標示:確認如圖例示(P型1級受信機)各開關名稱之標示是否正常。
(7)預備零件等:確認是否備有保險絲、燈泡等零件及回路圖等。
2、判定方法
(1)周圍狀況:應設在經常有人之場所(中繼器除外),且應依下列保持檢查上及使用上必要之空間。
A、受信機應設在其門開關沒有障礙之位置。
B、受信機前應確保一公尺以上之空間。
C、受信機背面有門者,其背面應確保檢查必要之空間。
(2)外形:應無變形、損傷、明顯腐蝕等。
(3)火警分區之表示裝置:應無污損、不明顯部分。
(4)電壓表:
A、應無變形、損傷等。
B、電壓表之指示值應在所定之範圍內。
C、無電壓表者,其電源表示燈應亮燈。
(5)開關:開、關位置應正常。
(6)標示
A、應貼有檢驗合格證。
B、各開關之名稱應無污損、不明顯部分。
C、銘板應無脫落。
10-2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二)
(7)預備品
A、應備有保險絲、燈泡等零件。
B、應備有回路圖、操作說明書等。
C、應備有識別火警分區之圖面資料。
(三)探測器
1、檢查方法
(1)外形: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腐蝕等。
(2)警戒狀況
A、未警戒部分:確認設置後有無因用途變更、隔間變更等形成之未警戒部分。
B、感知區域:確認設定是否恰當。
C、適應性:確認是否設置適當之探測器。
D、性能障礙:以目視確認有無被塗漆,或裝修造成妨礙熱氣流、煙流動之障礙。
2、判定方法
(1)外形:應無變形、損傷、脫落、明顯腐蝕等。
(2)警戒狀況
A、未警戒部分:應無設置後因用途變更、隔間變更等形成之未警戒部分。
B、感知區域
(A)火焰探測器以外之探測器:應設置符合其探測區域及裝置高度之探測器之種別及個數。
(B)火焰探測器:監視空間或監視距離應適當正常。
C、適應性:應設置適合設置場所之探測器。
D、性能障礙
(A)應無被塗漆。
(B)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受光部,應無日光直射等影響性能之顧慮。
(C)火焰探測器應無日光直射等影響性能之顧慮。
(D)應無因裝修造成妨礙熱氣流、煙流動之障礙。
3、注意事項
(1)不能設置偵煙式探測器或熱煙複合式侷限型探測器之場所,應依表1選設。
(2)有發生誤報或延遲感知之虞處,應依表2選設。
(3)火焰探測器,其每一個被牆壁區劃之區域,由監視空間各部分到探測器之距離,應在其標稱監視距離之範圍內。
(四)手動報警機
1、檢查方法
(1)周圍狀況:確認周圍有無檢查上或使用上之障礙。
[解說]手動報警機名稱改為火警發信機,需要人員驅近使用,在外觀檢查上周圍不能有使用之障礙物。
10-3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外觀檢查(三)

(2)外形: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腐蝕及按鈕保護板損壞等。
2、判定方法
(1)周圍狀況:應無檢查上及使用上之障礙。
(2)外形:應無變形、損傷、脫落、顯著腐蝕,按鈕保護板損壞等。
(五)標示燈
1、檢查方法: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損傷、及是否亮燈。
2、判定方法
(1)應無變形、損傷、脫落、燈泡損壞等。
(2)與裝置面成十五度角在十公尺距離內應能容易識別。
(六)音響裝置
1、檢查方法
(1)外形:以目視確認有無變形、腐蝕等。
(2)裝置狀態:以目視確認有無脫落及妨礙音響效果之障礙。
2、判定方法
(1)外形:應無變形、損傷、明顯腐蝕。
(2)裝置狀態:應無脫落、鬆動及妨礙音響效果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