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因: 知識演化論 知識社會學 | 誠品線上

知識因: 知識演化論 知識社會學

作者 廖世璋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知識因: 知識演化論 知識社會學:本書將改變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甚至重新認識「自我」(我是誰?)!從知識的角度來說「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knowledge)+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將改變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甚至重新認識「自我」(我是誰?)! 從知識的角度來說 「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knowledge)+「基因」(gene)的縮寫,是知識的達爾文主義。 人類基因與知識長期共生演化,人類無法單獨而需要知識因協助才能完整演化,像是:在各階段中,學習當時社會所需要的各種知識內容。然而,迄今知識因不僅能彌補基因的先天不足,甚至能改造及複製基因;或是已能思考,像是:人工智慧;未來,有朝一日當知識因找到能自行分裂複製的材料時,可能會誕生一種新的生命型態。不過,地球上所有生物基因的DNA及RNA之數目、排序、編碼方式等皆不相同,基因也宛如呈現出知識因的狀態,因此,地球上所有生物的基因演化也如同是一場知識因的競賽。 從社會的角度來說 知識起源於人類為求生存的勞動活動之中,因為知識使得人類不同且優於其他僅以基因演化的物種,由於需要傳遞知識,發展出各種語言、文字、圖騰等媒介,來擴大傳遞及複製學習,進而從原始社會發展出文明社會。 在不同人的社會生活中有許多「知識正確」(knowledge correct),令人展開對特定知識的複製學習。人是知識的產物,知識是社會的,而社會是變動的,知識便不穩定,就連真理知識。知識具有社會型,知識的生產歷史脈絡,從遠古時期高高在上的神說,逐漸落入凡間,並在各時代出現社會特徵及其謬誤,像是:科學劇場、知識商品化等。 解構主義大師Derrida以「解構主義」來對抗「結構主義」的謬誤,像是:他認為《聖經》如果是永恆不變的真理,就不會在各時代中,有許多神職人員對《聖經》進行註解及補述等行動,因此,Derrida認為一切萬物的意義等是不穩定的、去結構的。然而,從知識因的觀點,註解及補述等正是知識因的演化行動,用來調整使得原有知識能持續(甚至擴大)下去,並非如Derrida所言只是瓦解原結構,更何況,所有結構本來就並非靜態。 從「我是誰」的角度來說 我們每個人認識世界一切萬物,是由:「能(subject)、所(object)、主體(覺知者,witness)」構成。如同,在精神世界中,《聖經》〈創世紀〉:「神(主體)說,要有光(能),於是有了光(所)!」,並且沒有「神」(主體)的見證,「光」(能、所)並無意義;或是,在物質世界中,見到的一切萬物是由「發出的光(能)、反射的光(所)、人(主體)」見證而成。而此三者正是我們認識一切、與生俱來的根本能力。 不僅,笛卡爾的名言:「我」(主體)「想」(能),故我「是」(所)(cogito, ergo sum),對自我的存在認知由此構成。在每個片刻當下,我們經常有各種思考及念頭,也由「能思考的念頭、所思考的念頭、主體我」產生,因此,因人而有所不同。並且,在社會的日常生活中,這個主體「我」總是在「能生、所生」的特性中,產生形形色色的各種意義、情感、情緒及念頭等,包括:在夢境中。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廖世璋現任: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專任副教授學經歷簡介:現任學術期刊編輯委員及審查委員、國家考試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政府促參委員、公共藝術委員等。曾兼任中原大學、文化大學、空中大學等校,曾任政府文化部門、記者、廣告公司、規劃顧問公司及事務所、出版企劃、專欄漫畫作家等,歷練於產官學三界,亦具有國家專業技師執照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資格等。專長及興趣:文化政策、文化行政、文化研究、博物館經營、博物館策展與展示、文化創意產業、地方文化產業、社區營造、地方品牌行銷、藝術文化園區經營與規劃設計、歷史聚落及古蹟保存再利用、都市設計、地方藝術節慶、公共藝術、社會空間與都市文化研究等。曾出版「地方文化產業研究」、「文化創意產業」、「光瑜伽」、「都市設計應用理論與設計原理」等著作,以及一些學術期刊論文。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謝誌作者序(兼導讀)第一章 知識起源與歷史脈絡壹、知識起源:人類為了生存的勞動貳、知識「神」說參、知識「真理」肆、知識生產的歷史脈絡:從天上落下凡間第二章 知識社會與社會知識壹、知識與社會貳、地方知識學參、知識功能主義(Knowledge functionalism)第三章 知識已死 ?壹、知識的終結與謬誤現象貳、知識做為一種「觀看」(looing)與「凝視」(gaze)參、「召喚(interpellation)知識」與「知識召喚」第四章 再認識知識:一個「知識因」(knowledgene)的演化論壹、知識的「社會正確」(society correct)貳、知識演化論的「知識因」(Knowledgene)第五章 「知識鏡像」(knowledge mirror)理論壹、因果法則貳、主體缺席:反思當代社會文化理論參、「知識鏡像」(knowledge mirror)理論附錄 再定義社會學概念參考文獻案例照片資料出處

商品規格

書名 / 知識因: 知識演化論 知識社會學
作者 / 廖世璋
簡介 / 知識因: 知識演化論 知識社會學:本書將改變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甚至重新認識「自我」(我是誰?)!從知識的角度來說「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knowledge)+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7631787
ISBN10 / 9577631789
EAN / 9789577631787
誠品26碼 / 2681700419002
頁數 / 196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將改變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甚至重新認識「自我」(我是誰?)!

從知識的角度來說
「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knowledge)+「基因」(gene)的縮寫,是知識的達爾文主義。

試閱文字

自序 : 作者序(兼導讀)

以下分為兩大部分,第一、先論述本書整體的摘要,第二、沿著各個章節將部分內容重點摘錄出來,以引導本書論述架構及部分重點。

首先,為本書整體的簡要摘要,如下:
本書首先在第一章,主要先論述知識的起源從人類為了生存的勞動而來,之後為了傳遞知識而發展出更為複雜的語言、文字、圖像等,做為知識傳遞媒介,並進一步發展成更為複雜與系統化,但是,在生活中總是有許多現有知識無法掌握的力量,於是在各地產出「神」,並且在人類社會反過來地開始由「神」來說出、辨認一切知識,以及藉由各種「神說」(神的言論)來統治社會。然而相當弔詭的是,當知識接近了「神」卻遠離了「真理」,於是本書接著開始討論「真理」知識為何,以及織理了知識的歷史發展脈絡,並發現知識生產的歷史過程,從天上逐漸落入凡間。
由於,在第一章論述知識其實是社會的,而且社會也是知識的,因此第二章更進一步分析知識與社會、社會與知識之複雜關係,每一個知識典範都有其屬於當時社會發展特徵的「社會型」,並論述知識生產與使用之間的斷裂,包括階級、社群等,於是開始論述知識的主體性。知識的定義為何,是誰的知識、誰來定義、誰在詮釋、又是誰在使用等,而進一步強調地方知識學的概念,將知識置入地方發展脈絡之中,讓知識的意涵更加貼近於地方真實性,且強調各地其地方知識的擁有者應該有自己的知識詮釋權。
另外,知識的定義是「一組被相信的信念且可做為特定目的使用」。然而,相信與信念本身都是社會的過程,而知識的存在的形式在目前資訊社會中更加複雜及模糊,因此,在此提出「知識功能主義」,不管是誰的知識或形式等,只要幫助了自己特定目的使用的信念,都能成為知識。
第三章則接著第二章在知識與社會密不可分的關係之下,重新檢視知識複雜化發展至今,怎麼還會、甚至出現更多有關知識的鳥事現象?於是本章節為「知識已死?」,我們發現這些鳥事現象的特徵,與當代社會發展的特徵極為相似,包括:分析現代社會、後現代社會的鳥事現象特徵等,知識不僅沒有解決人類問題而是帶來各種問題,因為我們發現其實知識是一種觀看(looking)、凝視(gaze)及召喚(interpellation)的過程及結果。
第四章在辯證是否「知識是社會召喚而來」嗎?由此看來,一切知識皆為虛無,但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在第四章中重新以知識的角度來看,不僅人類各生物都面對演化,知識本身也是如此,在物競天擇之下,提出「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因」為「知識」(knowledge)加上「基因」(gene)的縮寫,是以演化論的角度來思考知識的發展過程。
本章節是從知識為主(前三章內容為從社會為主),知識並無真正的正確性,知識是「社會正確」(society correct),「社會正確」如同酵素般地告訴社會大眾哪些知識是對的,因此也同時造成知識的演化型態,為「知識態」。「知識態」是知識因的公共化狀態,知識的公共化是民眾們透過各種管道對於特定知識的學習,而學習便是知識的複製、擴大與繁衍,而各種「社會正確」便是複製學習的酵素。
而知識因在演化過程中,不同時空社會背景之下,特定人士對於原作,例如:聖經、佛經、各個名著等進行的註解、詮釋、補述,讓原作與當前社會的價值與意義等更加連結的行動,便是知識演化變形的過程以及其中的現象之一。
目前人類已經無法僅依賴生物基因來進行演化,知識因結合基因才能說明人類的完整演化。因為人類出生後便要學習知識,所以知識因對於人類的演化極為重要,甚至知識因已經能修補基因缺陷,像是:基因改造;知識因已經能複製基因,像是:基因複製;而知識因可能更進一步取代基因,像是:人工智慧。然而,基因中DNA不同的數量及編碼方式,似乎也是一種被設計過的知識因。
面對所處社會其知識的更加複雜化及更快速的變動性,我們如何因應知識因的演化現象,於是在最後一章中,除了重新反思以「人」做為知識的主體,在變動的知識因演化現象中,有一個不變的「因果法則」。我們都好奇一切事物的因果關係,而我們最根本或是最終想知道的因果關係,是「我是誰」?我的主體或主體性是否存在?
於是回到人產生「我是誰」的原點,論述人的主體及主體性是否存在,在此章節分析當前近代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其與主體、主體性之間的關係與問題,像是:結構主義中主體是缺席的;後結構(解構)主義的主體性是存在對抗結構的位置而被論述,且置入在結構主義的脈絡之下才生產出意義,並證明主體是一直存在的,而主體性卻是受到知識因的演化所教育,但也同時受到影響,因此,「我是誰」是主體性被各種知識教化所形成的樣子。然而,回到根源,發現主體性被異化是從幼兒的「鏡像階段」開始,主體性是透過當時周遭親友的反映而逐漸形塑而來,並不是主體性真正的樣子。
回到知識本身以及我們一切萬物的認知,構成的條件是「能、所、覺知」三者,也是知識因的基本構成條件,一切知識世界無論如何演化變動,我們應該自己如同一面鏡子,在清澈、透明之中,參與各種知識的演化現象,就是「知識的鏡像理論」。

另外,我們再依照各個章節的重點,進行以下的摘要及論述:
第一章「知識起源與歷史脈絡」主要整理分析知識的發展脈絡。「知識」起源於原始社會中人類為了生存的勞動,像是:火的發現、圓形輪子的運用、天地及氣象的觀察心得、神的信仰等。也由於人們從生存勞動的經驗中產生出知識,累積知識可以增加生存的優勢,當知識愈來愈複雜,以及知識要被擴大使用、或傳遞給小孩、周遭親友或族群等之際,於是進一步發展出肢體動作、話語、圖像、文字等,以及後續整個人類的文明社會。也就是說,各種肢體動作、符號、記號、圖騰、語言、文字等等,均是為了學習、複製及傳遞知識,而被生產出來的媒介。
從達爾文演化論「物競天擇」觀點來看,人們的「知識競賽」成為優勝劣汰「物競」的重要關鍵,「天擇」不僅說明人類運用知識來適應各種嚴苛的環境之外,不同的族群更演變出各種「天」的定義,也就是各種「神」及其「神性」的描述。
人類社會的歷史其實就是一本知識史,例如:藝術史便是一本有關在各階段社會當時認定什麼是藝術的知識發展史,或是飲食史就是一本食物相關知識的發展史,像是:什麼樣的社會階級在當時吃什麼,以及相關的社會禮儀知識等。然而,人類歷史其實是一本知識史之外,在知識的生產機制及歷史過程中,知識從「神」及上層階級對於知識的生產,逐漸落入凡間菁英階級,到了現代社會中,由於教育的普及使得普羅大眾階級都是知識生產者,尤其在後現代社會更是講求知識的消費內容、形式、管道等。
像是:人類因生存勞動中遇到許多自己無法抗力的處境,以及如何面對死亡等,於是出現了神及其世界的相關知識,並結合現實世界,二者合為人類完整的世界,並且因此逐漸複雜化及社會化,發展成為各式各樣的宗教及其信仰。例如:在創世紀中「神」創造了人類及教導知識,知識的起源是神所擁有及生產出來的,也因此產生了權力,做為社會合理化統治及穩定社會秩序之用,並在歷史上形成龐大的帝國等。
同時以「神」為中心,由「人」生產出各式各樣的知識,像是:對神的信仰進而產生了語言、圖騰、繪畫、文字、文學相關知識,對神的歌頌產生了歌唱、音樂等知識,對神的膜拜生產出特定儀式、禮節、舞蹈等知識,也同時生產出神聖性空間(聖地、寺廟等)及神聖性時間(誕辰、節日等),並藉在現實世界生活中區分了凡人世俗的世界。同樣的,因為對於神的不同知識,在歷史上產生各種社會衝突、種族屠殺及戰爭,而魔鬼、社會禁忌等都是神明其「他者」(the others)化之產物。此外宗教中的儀式知識,其功能為能具體化原本神的抽象信仰,對於神(或鬼)的禁忌知識是社會價值及規範等的延伸。
在此章節同時進一步討論的是,如果知識本身並不是「神說」,那麼從另一端來看,知識應該是致力於追求「真理」。因此接著在此討論「真理」是否存在,並且將「真理知識」分為:推論真理、實證真理、共識真理、建構真理、經驗真理等不同類型。各種不同時期的真理知識,卻是由個階段、當時社會上的特定機制,所生產出來的,然而社會是變動的,真理也極不穩定,因此我們只能說許多知識是追求接近於真理,而無法說已經發現真理。
從知識發展的歷史脈絡來看,知識生產方式是從天上落入凡間的過程,在此分為以下時期進行論述:1.原始社會:知識起源於人類的生存勞動時期;2.古代社會:以神為知識中心時期;3.近代社會:知識做為統治者用來穩定社會時期、唯心主義哲學理性主義時期;4.現代社會:唯物主義科學菁英實證知識生產時期、以及知識生產線時期;5.後現代社會:知識消費及集體協作(mass collaboration)生產時期等。
在第二章「知識社會與社會知識」中,主要論述知識與社會之關係,因為知識是社會的,而社會也是知識的。其中,包括對於知識的分類方式與系統,反映出當時社會看待世界的觀點與視野,像是:中國醫藥典籍等看待的世界,反映了中華文化五行相生相剋的觀點與世界的樣子。
由於知識與社會密不可分,發現目前知識與地方之間產生許多斷裂,以及知識擁有者與知識詮釋者之間也產生異化的現象,因而在此強調「地方知識學」概念,讓知識的生產與使用回到知識的擁有者自己身上。由於地方文化是一張地方知識的網,產出地方特有的各種知識,而這些讓地方文化形成許多的差異性特質,並建構地方特有的文明。因此,地方文明的知識之詮釋權,應該回到地方居民自己的身上,而不是靠外部菁英知識份子用外來所謂科學嚴謹的方法,做出一些與地方背離的研究。同時,期許地方居民能自覺自己是擁有地方知識的人,知識不再是由外來強加賦予,而是由地方居民自覺獲得。因此,到最後我們應該邁向一個「全民知識學」的知識型典範,因為所有人都是知識的擁有者、詮釋者及使用者,而不是特定階級人士。
另外,由於知識生產的變遷,過去區分的「學術型」與「生活型」知識已經不再重要,尤其在過去的知識生產是上層的、菁英的,因此出現所謂的「知識份子」階級。但是在後現代資訊社會中已經打破現代社會的二分法,像是:菁英階級與普羅大眾階級、知識及非知識定義、科學及非科學知識疆界、中心知識及邊緣模糊等區隔。我們在此討論學術型知識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等,將生活型知識視為「日常生活需求為知識之母」,並提出學術型及生活型知識在目前的生產者生產方式、形式等已經打破藩籬,可以分別從:空間、時間、主題分類等加以分析,像是:過去知識的生產空間及時間是特定且被區隔開來;像是:大學、博物館、圖書館、研究單位等是「知識的聖殿」。然而目前的時空界線早已模糊,知識學習及消費不再以學校等教育場地做內外區分,知識早已融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一切活動之中,像是:網路學習、行動閱讀,以及各種食衣住行所需的知識等。
並且目前社會上逐漸形成「知識共生系統」概念,例如:目前「維基百科」便是大眾集體協作的知識生產方式,或是「區塊鏈」是去中心化並且對特定知識展開連結所形成的網路社群等。
然而「好不好用」是知識的關鍵,只要能幫助當事者於特定目的使用的信念,便是知識。因此提出「知識功能主義」(Knowledge functionalism)之觀點,且構成知識的其他要件「真」、「相信」、「信念」等都是由社會構成的,而社會是變動的,因此這些也會隨著社會變動而改變。
第二章在重新定義知識之後,於第三章「知識已死 ?」中,開始反思及批判「知識的終結與鳥事現象」等現象,究竟知識帶來社會進步,抑或帶來社會的更多亂象、加速社會毀滅?以及知識對於整體社會的功能為何,為什麼在目前相當重視知識且又教育十分普及之下,在個人生活或整體社會中,還是經常出現各種烏龍的知識事件,也就是「知識的鳥事現象」,其中分別以:知識的「現代性」特徵、知識的「後現代性」特徵等加以論述,並且以這些特性分別討論所產生的各種知識鳥事之社會現象。
在這些現代性、後現代性下的知識鳥事現象中,發現鳥事現象的一再發生和不同社會階級、社群、位置及角色等,對於各種「知識的想像」(knowledge imagination)有密切關係,並且能自己多元地詮釋各種知識。因此,各種鳥事現象無法也不需要終結,反而鼓勵更多知識的參與,是以知識的鳥事現象只會變本加厲。
為何不同社會的民眾們會產生「知識的想像」?因為在世界上許多知識,其實是一種以當時社會特定方式來「觀看」(looking)出所「凝視」(gaze)到的世界。世界因「觀看」的角度而存在不同的面貌及重點,而被「觀看」到的對象則是一種所「凝視」的世界,像是:不同職業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同樣一件事情,卻會出現自己習以為常、俗稱「職業病」的不同看法及重點。「職業病」現象本身便是一種不同知識下「觀看」及「凝視」現象,「職業病」是特定知識訓練及學習的結果,因此因專業不同而有所差異。再進一步討論,生產的凝視與消費的凝視亦有其相同之處,並且二者構成了民眾的日常生活方式,。
另外,在社會上知識是被社會「召喚」(interpellation)而來,在此論述「召喚」的知識作用。知識是被特定的當時社會機制及意識形態所「召喚」出來,而進一步從符號學分析,像是:Saussure將符號(sign)分為「符徵」(signifier)和「符旨」(signified),例如:玫瑰花(符徵)象徵「愛情」(符旨),愛情(符旨)為什麼是由玫瑰花(符徵)來象徵(而不是菊花符徵);以及玫瑰花(符徵)為什麼會象徵愛情(符旨)(而不是親情符旨),因此,符徵及符旨二者皆是被社會所召喚而來。
而知識也是以一種文本的方式,進而召喚出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神話」(myth)(Barthes,1973)。或是在Lacan的精神分析中,發現我們在幼兒時期「鏡像階段」(the mirror stage)(杜聲鋒,1989:129),透過周遭外界親友的眼神及行為等,各種影像對自己的反射而召喚出自己的樣子,自己所以為的主體性,其實是在當時被召喚而來。
並且在此進一步分析知識與「觀看、凝視、召喚」三者關係,以及分析在構成知識其「能知」(knowledger)及「所知」(knowledged)二者方面,皆是由社會特定機制及方式所召喚而來。
在第四章「再認識知識:一個『知識因』(knowledgene)的演化論」中,為從知識演化的角度「再認識知識」。「知識因」(knowledgene)是「知識」(knowledge)加上「基因」(gene)兩字的新專有名詞,從達爾文演化論觀點重新認識知識,並將知識以演化的角度思考;而「知識因」在各個社會中以各種變動的「能知」及「所知」進行變形及演化。
由於我們社會上對於什麼才是「對」的知識,不同社會階級具有不同的「知識的想像」,但是在當時社會中會產生「對」的知識,是因為當時社會某些特定的機制生產、確認了某些特定知識是「對」的,而且被某些社群所信服與認同;知識因為「社會正確」(knowledge correct)之故,而被確認為是「對」的知識對象,而當「社會正確」改變時,則「對」的知識對象也將跟著變動。況且「社會正確」並不只是造就了在當時社會的整體「知識型」(episteme)特徵,「社會正確」更是促成每一位民眾的個人生活與外在周遭社會產生連接,我們透過各種綿密的「社會正確」來連接周遭社會,並在日常生活中展開實踐行為:在食衣住行等一切日常生活之中,辨認生活中一切的善惡、美醜、好壞、強弱等所有一切價值與意義,以及應該要追求的對象、或要捨棄的事物等。另外,知識的「社會正確」也同時建立了「知識不正確」另外一面的內容,並成為知識他者(the others)及其衝突現象。
接著,進一步分析論述「知識因」。在人類建立的文明社會,「知識因」讓人類有別於其他物種基因,人類「基因」需要結合「知識因」才能完整演化。而且演化至今,「知識因」已能修補先天不足的「基因」,修補基因的演化過程,像是:基因改造、基因複製等。甚至在未來也有可能將「知識因」取代生物「基因」而自行演化,像是:目前如火如荼發展中的人工智慧、機器生物等。
而知識的「社會正確」也是「知識因」演化的重要酵素,因為「知識不死只是演化」。「知識因」將與社會互動發展一再演化轉型為合適於當時社會的「知識態」(knowledge situation)。另外,「知識因」如同「基因」一般,需要普及化,大量複製形成有助於此知識持續成長、擴大的有利環境,而知識因的大量複製方式,便是社會大眾的知識「學習」。
「基因」結合「知識因」才是完整的人類演化。人類演化至今,知識促成人類社會文明的發展,人類仰賴知識而有別於其他物種,在世界上取得優勢競爭地位。「知識因」提供了當基因再度複製為人類時,再次重新學習,每一個人類新生命來到當時社會,都是需要重新學習當時社會中的各種知識。因此,人類的演化是基因及知識因共同演化的過程。
知識因在演化中需要被大量複製,才能在當時的環境中取得有利於自己的發展條件,而知識因的複製行為,來自於人類對於知識的學習,因此,語言、文字、符號、圖形等都是複製學習的媒介。「社會正確」如同酵素促使某些知識因被當時社人們大量複製學習,進而在當時社會中擴大形成各種「知識態」。
「知識態」是知識因的公共化。也就是知識因經由社會成員大量複製學習,在社會上呈現的特殊狀態。而「知識態」是依賴語言、文字、圖形等媒介進行複製學習,然而,當這些媒介消失之際,知識態中的知識因卻也可能因此而不見,無法再被傳遞、學習與複製,進而消失。
另外,由於從知識演化論的角度中,在「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天擇之下,某些知識為了持續生存及延續,不僅轉型為各種知識態之外,也會出現「知識擬態」或稱為「偽知識態」(knowledge mimicry),例如:「偽科學」便是由於當今講求科學,於是偽裝成為科學知識,讓社會大眾更加擴大複製學習。
在此一併討論知識因的演化行動,其中重要的一種是社會對於原先知識的註解、註釋、補述、詮釋等行動。Derrida(1982)認為「延異」(differance)作用之下,對一切事物的認知將會一再改變,並且不可能有一個永恆不變的結構,於是,Derrida提出解構主義來對抗結構主義的各種說法。像是:如果《聖經》是永恆不變的,便不會出現歷代許多神職人員的主角或補述等行動,因此,事物的意義是不穩定的、去結構的。然而,從知識因的演化角度來看,註腳、補述等都是當時使用者將過去知識與當前需求等因素,進行相互連結的重要行動,是知識因的演化行動之一。因這些行動讓原有的知識能夠繼續延續下去,而且不只是宗教的經典,就連許多原創名著在當前社會都有各種不同的詮釋,像是:莎士比亞文化與戲劇等,詮釋工作本身也是在協助知識因的演化。之後,以東西方醫學發展案例來簡述及分析有關知識因的物競天擇現象,以及比較「知識因與基因、瀰因(meme)」之關係。
在第四章最後,進一步討論的是人類基因的終結為何?知識因是否產生自行演化。知識因不僅協助人類基因的演化過程,也修補了基因之不足,甚至在未來可能取代人類基因,而自行演化,像是:人工智慧。因此,知識因與基因之間同時是相互競爭與合作的現象,知識因對於人類基因的作用,包括:合作、輔助、改變、取代,甚至影響生物發育及調控遺傳訊息的基因「DNA」,本身便是以蛋白質進行編碼的知識因(RNA編碼及氨基酸),因此,生物基因的演化,也是一場被編碼的知識因演化過程。
在第五章「知識鏡像」(knowledge mirror)理論」中,開始回溯在這個世界的知識是一再變動及演化的過程,然而,無論知識如何演化,人做為一個知識的主體,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愈來愈大量、快速變動的知識演化現象。因此,我們會發現無論知識一再變動,卻有一個自古不變的現象:「因果法則」。
因果關係不僅出現在科學知識領域中,像是:探索有關生物學、動植物學、自然環境及氣候學、物理學及量子物理學、力學、天文學、地球科學、地質學、化學、資訊學、科技技術等科學,都是在探討因果現象。生活中的宗教,也是討論人類與世界(果)的起源(因)等而有不同的說法。我們在日常生活的活動中也是如此,像是:生病看醫生是由症狀(果)來判斷病因(因),或是在人與人相處中,也會好奇自己或他人(果)是從哪裡來(因),而產生身分認同及根源依附等現象。
之後,論述在變動演化的知識因、以及不變的因果法則之下,擁有知識的主體及其主體性為何。也就是,吸收、學習及運用知識的主體是「我」,但是,由於「我」是知識的產物,知識又是社會的、是會變動的,那麼「我」究竟是誰。
因此,在此先分析「我」及所擁有的知識,將形成在社會上的「知識資本」(knowledge capital),且不同的知識主體擁有各自的知識資本,而知識資本是個人在其社會化的過程中,透過不斷的學習知識所累積而來,因此,個人的知識資本在此又可以分為:知識內化、知識外化、知識制度化等三個層次加以分析。此外,在因果不變法則之下,卻由於每個人在其社會化過程中,因為不同社會階級及位置等,而能接觸到的知識類型以及知識的詮釋內容,不盡相同,進而產生個人的知識資本及其差異,並影響每個人在物競天擇的環境中,各自擁有不同的優劣條件。
由於「我」是知識的產物,當生物性(受到「基因」條件的影響)的「我」,出生後透過對當時社會中各種知識的學習,逐漸變成社會性(受到「知識因」互動的影響)的「我」。以Lacan的「鏡像」(the mirror)理論來說,我們早在幼兒時期已經被周遭所反射的影像所異化,因此,主體的特性(主體性)是在一連串社會化學習的結果。
在貳、內容主要反思主體缺席的當代社會文化理論,從反思結構主義對於主體參與的缺席,像是:Saussure所提的符徵及符旨結構,與Lévi-Strauss(1974)結構人類學(structural anthropology)的「二元對立」等,以及在後結構(解構)主義的發展,是基於反對結構主義過於強調客體結構而忽略主體的能動性及參與等之下,提出了後結構(解構)主義。
然而,後結構(解構)主義中的主體及其主體性,卻是因為對抗了結構而存在,像是:Derrida(1982)所提「延異」(differance)作用,以及Foucault(2016)認為沒有比「理性」這件事情更令人感到瘋狂,或是Foucault認為人是特定知識的產物,而知識卻是權力運作而成,因此人已死,「人將被抹去,如同大海邊沙地上的一張臉」(Foucault, M./莫偉民譯,2016:505-506)。
另外,在此同時反思了「反身性」(reflexivity)實踐,由於反身性實踐中,也同樣的出現主體空洞化的行動等現象。雖然在「知識反身性」(Knowledge reflexivity)的社會行動,我們在知識的行動時會在原有的知識脈絡中,預設行動即將會產生的結果,像是:投資理財等。我們在既有的結構中展開行動,只是一再地修正、反身、再反身、再再反身而已,並且永無止盡、終其一生、令人不安。
本書最後,提出一個「知識鏡像」(knowledge mirror)理論來回應如何面對各種知識因的演化及變動的知識世界。在此內文中,再次論述與反思各種被知識所牽制與異化的主體性,以及討論在客體以外的本體性是否存在(或存在過),我們發現所有一切知識,無論其不同的知識型、各種領域、功能作用等等,都會以「能、所、主體(性)」三者條件才進而存在。
舉例而言,就如同結構主義也是這種構成:「能結構、所結構、被結構的主體」,或是解構主義為:「能解構、所解構、能動的主體」。同樣的,「能知、所知、主體」三者則構成知識的要素,因此,我們對於在現實世界中,對於各種知識理解也是架構在所知的脈絡中,去理解能知的部分,而且有一個正在感知的主體,否則知識並不存在。
是以進一步分析,一切事物本身的構成為「能、所、主體」等三者,不僅在形而下的實質物質為基礎,像是:光的投射(能)、反射的對象(所)、看見的人(主體)等三者才能構成被觀察到的顏色、能測量、分析等等物質世界的現象。或是,在形而上的心靈方面也是如此,像是在《聖經》的《創世記》中:神(主體)說,要有光(能),就有了光(所)。或是在我們一般人日常生活中,我(主體)用什麼方式出去(能看),世界就是那個樣子(所看),我們所面對周遭一切事物皆是如此,而且主體的重要性都高於其他二者,二者都只是主體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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