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 上 | 誠品線上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 上

作者 林恩瑋/ 許耀明/ 何佳芳/ 賴淳良/ 游悅晨/ 李瑞生/ 陳榮傳/ 許兆慶/ 吳光平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 上:,科技的發達縮短了跨國關係間的距離,同時也促進了跨國民事紛爭的產生,面對此不斷增加的國際民事訴訟潮流,各國政府莫不加緊腳步透過各類國際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科技的發達縮短了跨國關係間的距離,同時也促進了跨國民事紛爭的產生,面對此不斷增加的國際民事訴訟潮流,各國政府莫不加緊腳步透過各類國際公約之簽訂或內國法制之修正,以因應此訴訟國際化的腳步。我國近年來隨著涉外事件的增加,有關國際民事訴訟之相關程序問題,不僅在學說論述上多有探討,在法院實務方面亦有明顯的發展,實值得吾人關注。本書就國際民事訴訟程序,依據國際管轄總論、財產事件之國際管轄、身分事件之國際管轄、國際管轄之排除、國際訴訟競合、外國判決承認・執行等主題,分為六大部分,每一部分收錄數篇相關議題文章進行探討,上下兩冊共計36篇文章,由15位專家、學者所完成。本書上冊蒐集國際管轄總論、財產事件之國際管轄等多篇論文,內容豐富,理論與實務兼具,不論對於有志於國際民事訴訟程序之研究者或司法實務之工作者,皆多所裨益。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林恩瑋林恩瑋現職: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學歷: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法學博士許耀明許耀明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學歷: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公法博士何佳芳何佳芳現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學歷:日本大阪大學法學博士賴淳良賴淳良現職:華嚴法律事務所律師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游悅晨游悅晨現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李瑞生李瑞生現職: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副教授學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陳榮傳陳榮傳現職:國立臺北大學終身榮譽特聘教授、國際比較法學會合作會員、臺灣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美國Fulbright訪問學者、德國MPI訪問學者許兆慶許兆慶現職: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吳光平吳光平現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目錄 PART 1 國際管轄總論 1 國際私法上選購法院問題之研究 林恩瑋 2 法國國際私法上之國際管轄權決定原則──以涉外勞動契約之國際管轄權決定為例 許耀明 3 直接管轄與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法典化問題──以2004年比利時國際私法新法典為參考 林恩瑋 4 從日本民事訴訟法之修正論國際裁判管轄規則法制化 何佳芳 5 國際管轄法則與訴訟權保障──以跨國環境侵權訴訟為例 賴淳良 PART 2 財產事件之國際管轄 1 涉外連動債爭訟之國際管轄與準據法適用──以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4號裁定之基礎事實為中心 游悅晨 2 涉外股東臨時會決議之管轄權與準據法決定──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2259號民事判決評釋 許耀明 3 電子商務事件國際裁判管轄權之研究──從美國Zippo案看發展ODR之可行性 李瑞生 4 跨國B2C買賣契約之國際管轄權、準據法決定與線上爭端解決機制(ODR) 許耀明 5 外國域名爭議的國際裁判管轄權──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1004號民事裁定研析 陳榮傳 6 醫美器材跨國著作權侵害案件之國際管轄權問題 林恩瑋 7 涉陸經貿案件的合意管轄 陳榮傳 8 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以最高法院91年台抗字第268號裁定之事實為中心 許兆慶 9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on Choice of Court Agreements in Taiwan Rong-Chwan Chen 10 應訴管轄規定於涉外案件中的適用問題 林恩瑋 11 涉外假扣押程序的國際管轄權問題 林恩瑋 12 從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論我國法上海事案件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 吳光平

商品規格

書名 /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 上
作者 / 林恩瑋 許耀明 何佳芳 賴淳良 游悅晨 李瑞生 陳榮傳 許兆慶 吳光平
簡介 /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 上:,科技的發達縮短了跨國關係間的距離,同時也促進了跨國民事紛爭的產生,面對此不斷增加的國際民事訴訟潮流,各國政府莫不加緊腳步透過各類國際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3436732
ISBN10 / 6263436735
EAN / 9786263436732
誠品26碼 / 2682330755003
頁數 / 52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2.4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

爰國際私法的成立背景與條件,因國際交往之開展、各國法律之互異、外人權利之享有、內國法權之獨立、空間效力之衝突及內外國法之並用,國際私法於焉產生。隨著我國與外國之不平等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得以收復;1918年政府制定國際私法之立法「法律適用條例」,比起「民法」還早十餘年;1953年修正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不分章節,共計31條,強調「一般安定性」機械的硬性選法法則。國際間經貿發展,文化科技交流,侵權行為因陸海空及環境跨國災難,涉外婚姻及憲法兩性平等原則等諸多社會因素,建議司法院成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研究修正委員會」,經多年努力,於2010年5月26日公布,公布日後一年施行,條文有八章63條,重視「具體妥當性」機動的彈性選法法則。
近三十年臺灣地區除規範「國際私法」外,亦援引「區際衝突法」理論,1992年9月施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其中第三章「民事」,採逐條式、細密性之規範原則;1997年4月公布「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其中第三章「民事」,立法方式捨逐條細密性立法,改採—條文概括式立法,即區際私法採「類推適用」國際私法。
國際私法學研究範圍或實例處理流程十段論,擇其要有三步驟,即裁判管轄權、法律適用(準據法選擇)及司法協助(判決承認與執行)。咱們「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初稿)」計五章144條,第二章「涉外民事事件之程序」,分「涉外民事事件之管轄」及「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兩節;第四章「外國法院確定判決或裁定之承認與執行」。嗣因種種原因,僅立法通過「法律適用」章為主要條文。本「國際民事程序法論文集」(上)(下)兩書,即是咱臺灣國際私法研究會的會員們共同努力創作,集中在「裁判管轄權」及「司法互助」問題,以彌補立法不足,一則可提供司法審判法官及律師解決司法實務困難;二則可提供大學學生及教師在教師研究學習議題;三則可提供立法者未來立法程序及技術之草案獻策。咱們共同努力完善國際民事程序法制與優化法律環境!


國際私法研究會會長 賴來焜
2022年12月於陽明山麓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科技的發達縮短了跨國關係間的距離,同時也促進了跨國民事紛爭的產生,面對此不斷增加的國際民事訴訟潮流,各國政府莫不加緊腳步透過各類國際公約之簽訂或內國法制之修正,以因應此訴訟國際化的腳步。我國近年來隨著涉外事件的增加,有關國際民事訴訟之相關程序問題,不僅在學說論述上多有探討,在法院實務方面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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