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規概論
作者 | 羅傳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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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警察法規概論:本書主要是針對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欲報考警察特考者(外軌)所彙編的專業入門書。本書的特色係把握去蕪存菁、掌握竅門的原則,將繁瑣的警察法規系統化,把原理 |
作者 | 羅傳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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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警察法規概論:本書主要是針對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欲報考警察特考者(外軌)所彙編的專業入門書。本書的特色係把握去蕪存菁、掌握竅門的原則,將繁瑣的警察法規系統化,把原理 |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是針對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欲報考警察特考者(外軌)所彙編的專業入門書。本書的特色係把握去蕪存菁、掌握竅門的原則,將繁瑣的警察法規系統化,把原理與法條歸納為關鍵詞,並附加類似語的辨異與案例,目的在讓考生用簡單方法理解,學習效果能達事半功倍。 警察法規概要的考試內容,包括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八大科目,範圍錯綜複雜,想於短時間內克服困難,確實不易。因此,化繁為簡的重點整合能力,已成為考生面對高度競爭的基本要領。本書不僅能適時解除學習障礙,協助建立良好基礎,而且有利於考試的準備。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羅傳賢現職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行政科兼任教授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美國杜蘭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立法制度專題研究公務人員甲等特考一般行政法法制組及格經歷玄奘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所)教授立法院法制局局長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駐休士頓新聞處主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專門委員、監察院秘書法官學院講座國家文官學院講座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講座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國防部、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法規會委員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法規諮詢小組委員考試院高考、基層特考法律組典試委員、命題委員
產品目錄 第一章 警察法規基本概念第一節 警察法規之概念第二節 警察依法行政之「法」第三節 警察法之概念第四節 警察任務第五節 警察法所定之警察職權第六節 中央與地方之警察權限第七節 警察服制第八節 警察勤務制度第九節 警察經費與設備第二章 警察組織第一節 警察組織之概念第二節 現行警察機關組織概況第三章 警察人員第一節 警察人員之意義第二節 警察人員教育第三節 警察人員考試第四節 警察人員之任用第五節 警察人員之義務第六節 警察人員之權利第七節 警察人員之獎懲第八節 警察人員之法律責任第九節 警察人員之權益保障第四章 行政程序法第一節 總 則第二節 行政處分第三節 行政契約第四節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第五節 行政計畫第六節 行政指導第七節 陳 情第五章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一節 警察職權之基本概念第二節 警察職權行使法之主要概念第三節 警察職權行使法總則第四節 身分查證與措施第五節 資料蒐集與處理第六節 警察即時強制第七節 救 濟第六章 行政執行法第一節 總 則第二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第三節 本於行政處分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第四節 即時強制第五節 行政執行之救濟第七章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節 緒 論第二節 總 則第三節 處罰程序第四節 分 則第五節 附 則第六節 解答實例題要領第八章 警械使用條例第一節 基本概念第二節 使用警械之主體及警械之種類與規格第三節 使用警械之時機第四節 使用警械之程序與遵行事項第五節 使用警械之責任第六節 使用警械傷亡費用支給標準第七節 警械之管理第九章 集會遊行法第一節 概 說第二節 集會遊行法之一般規定第三節 警察機關辦理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第四節 集會遊行法不服申復之救濟第五節 警察機關對集會遊行之處置第十章 警察行為之法律救濟第一節 警察行為法律救濟之概念第二節 一般行政救濟第三節 國家賠償與補償責任第四節 警察特別行政救濟第十一章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一節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概念第二節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主要規定
書名 / | 警察法規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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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羅傳賢 |
簡介 / | 警察法規概論:本書主要是針對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欲報考警察特考者(外軌)所彙編的專業入門書。本書的特色係把握去蕪存菁、掌握竅門的原則,將繁瑣的警察法規系統化,把原理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1193892 |
ISBN10 / | 9571193895 |
EAN / | 9789571193892 |
誠品26碼 / | 2681541962002 |
頁數 / | 480 |
開數 / | 20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第 四 節 警察任務
壹、警察任務之概念
一、任務之概念
任務指所擔任的事務職責。警察法賦予警察機關所應擔任之事務範圍,稱為警察任務。警察任務為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工作之指標。有如燈塔之於航輪,所以警察任務對於警察工作的方向、幅度,乃至深淺程度等,都具有決定
性的作用。
★概念區辨★
警察組織法:為規範各級警察組織之結構、管轄(權限)、分支單位、執掌分工、人員配置及內部紀律等事項之法規,不得作為發布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警察命令之授權依據。
警察行為法:主要規範警察機關行使公權力而為行政行為的內容、目的、程序、方法,以做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時的法律依據。
二、警察任務與警察職權之關係
警察任務為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工作之指標。而職權是執行職務的權力,警察職權為一般統治權下警察機關所為之命令、禁止與強制之權力。因此,職權是達成任務之作用。
三、任務規定之作用
任務規定為宣示性之概括規定,具有加強執法觀念之價值共識,促進人民信服接受,以及於無法律規定或功能不足時,彌補結構規範之遺漏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