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hipping Boy
作者 | Sid Fleisch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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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台灣東方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挨鞭僮 (第2版):貪玩、調皮的貝里斯王子素來以淘氣聞名,即使是再野的黑貓也不敢擋在他前面。人們都在背後稱他為「淘氣王子」。一天夜裡,淘氣王子嫌皇宮生活無聊,強迫被 |
作者 | Sid Fleisch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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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台灣東方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挨鞭僮 (第2版):貪玩、調皮的貝里斯王子素來以淘氣聞名,即使是再野的黑貓也不敢擋在他前面。人們都在背後稱他為「淘氣王子」。一天夜裡,淘氣王子嫌皇宮生活無聊,強迫被 |
內容簡介 貪玩、調皮的貝里斯王子素來以淘氣聞名,即使是再野的黑貓也不敢擋在他前面。人們都在背後稱他為「淘氣王子」。 一天夜裡,淘氣王子嫌皇宮生活無聊,強迫被他從街上撿來、經常替他受罰的挨鞭僮傑米和他一起離家出走,卻倒楣遇上無惡不作的強盜! 強盜威脅王子寫信給國王才肯放走他們,但是……平時不好學習的淘氣王子就連大字都不識一個,機靈的傑米馬上告訴強盜們自己就是王子,想藉著身分交換,掩護淘氣王子。沒想到,王子卻為了頭銜被搶走而使性子,不斷打亂計畫,搞得傑米十分狼狽,氣得差點在半途把王子甩了。不過,他終究不忍讓王子獨自流浪在危機四伏的鄉野間,還是讓淘氣王子跟著他四處闖蕩。 一路上,淘氣王子不僅沒感受到離家出走的美好與自由,反而歷經了許多意料之外的磨難與不曾有過的體驗,看見皇宮外的民間疾苦,他開始對自己生來就擁有一切,有了不同的看法……然而,面對緊追在後的強盜,淘氣王子跟挨鞭僮能順利逃脫,回到皇宮嗎?
各界推薦 ‧作者佛雷希門的生花妙筆總是有辦法讓讀者相信最荒謬的情。各式各樣有趣人物,如名叫燻死人的盜匪比利、賣藝的貝絲和跳舞的熊等,使整個故事趣味盎然。──出版人週刊 ‧不學無術又好玩的王子和頭腦靈活且能讀書寫字的挨鞭僮,在出外冒險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角色顛倒和被人誤認的趣事,最後使王子變成了好人。童書的讀者永遠喜歡這一類角色互換的情節。──學校圖書館雜誌 ‧整本書充滿刺激、懸疑、幽默以及活潑的人物,是一個上好的冒險故事。──紐約時報
作者介紹 席德‧弗雷希門(Sid Fleischman)出生於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小學五年級時,他立志要當魔術師,高中一畢業便參加雜耍劇團,到各地旅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他是海軍後備軍人,戰後念完了大學,當起報社記者。一九五○年,他服務的聖地牙哥日報歇業,才轉向專業寫作。涉足兒童文學對席德來說完全始料未及。最初,他撰寫以成人讀者為對象的小說;後來小說被改編成知名電影,他便專心一意從事電影劇本的寫作。「是我的孩子促使我開始寫兒童文學。」席德在自傳裡說:「他們不懂我是靠什麼吃飯的,為什麼我可以整天待在家裡,而別人的爸爸卻總是早出晚歸。為了讓他們明白我怎麼賺錢,我決定寫一本他們看得懂的書。」因此,席德當時有兩份工作:創作童書和電影劇本。對於童書創作,席德抱著非常認真嚴肅的態度。「小時候看的書,我們會記得一輩子,影響力非常大。因此,每一段、每一頁,作家都必須拿出他最好的東西來。」他所寫的童書超過三十五本,其中有好幾部被拍成電影。然而,席德寫作的速度並不快,一部篇幅不長的小說往往需要三個月到一年才能完成。如果他一時沒辦法幫主角找到出路,故事就只好拖著。「我寫書等於在摸瞎,在還沒走到下一步之前,我不知道那裡會有什麼。這樣可以保持寫作的趣味,因為我總急著想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這位年幼時不曾想過要當作家,卻因體驗了五花八門的人生經歷,而奠下良好的寫作基礎,並獲得紐伯瑞文學獎的肯定,他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如此精采、生動,或許正是源自於他認真、幽默又曠達的態度吧!吳榮惠大學畢業後,曾任雜誌社文字及採訪編輯數年,之後留美。翻譯令她重溫了文字工作者的成就感。
產品目錄 作者介紹 導讀賞析 第一章 惡作劇 第二章 王子不會寫名字 第三章 蹺家 第四章 濃霧中的魔掌 第五章 燻死人的比利和卡特 第六章 錯綜複雜 第七章 身分大混淆 第八章 勒索信 第九章 圈套 第十章 身分對調 第十一章 一陣咆哮 第十二章 傑米被出賣 第十三章 追逐 第十四章 森林裡的聲音 第十五章 熱馬鈴薯先生 第十六章 王子不哀號 第十七章 救星貝提納 第十八章 市集裡 第十九章 陰暗的下水道 第二十章 皆大歡喜
書名 / | 挨鞭僮 (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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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Sid Fleischman |
簡介 / | 挨鞭僮 (第2版):貪玩、調皮的貝里斯王子素來以淘氣聞名,即使是再野的黑貓也不敢擋在他前面。人們都在背後稱他為「淘氣王子」。一天夜裡,淘氣王子嫌皇宮生活無聊,強迫被 |
出版社 / | 台灣東方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3384809 |
ISBN10 / | 9863384801 |
EAN / | 9789863384809 |
誠品26碼 / | 2682162737000 |
頁數 / | 128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X14.8CM |
級別 / | N:無 |
導讀 : 你吃香蕉我吃皮
「自己的功課自己做,自己犯下的錯誤自己承擔。」我們一直都當它是天經地義的事。沒錯!自己的事不自己做,難不成肚子餓了能讓別人替你吃;被蚊子叮了,能在別人身上搔癢嗎?這點道理一般人都清楚不過。
偏偏歐洲早期的皇宮貴族裡就存在著一種極不合理的制度,他們認定過錯是可以被頂替的,懲罰也可以轉移。例如:因為尊貴的王子是未來的國王,不能隨意冒犯,所以,就算犯了錯也得由身邊的「挨鞭僮」來承受皮肉之痛;不愛寫字,就由「挨鞭僮」代勞;不愛念書,就由「挨鞭僮」代讀。反正任何王子不愛做,或不得加諸在王子身上的行為,全都能推到到「挨鞭僮」身上,「挨鞭僮」活脫脫就是受氣包、替死鬼的代名詞。
這種玩意當然是有權有勢的人才想得出來。不僅是歐洲,舉凡全世界,只要是有階級等別存在的地方,難免有不公平的現象。在中國,雖然沒有「挨鞭僮」之名,卻有「挨鞭僮」之實,看看電視劇裡,跟在太子、妃子、格格身邊的太監、宮女,或大戶人家小姐、少爺身邊的那些丫寰、書僮們,就知道一旦主子闖禍,這些小人物也脫不了關係。
形式上,中國這些小人物兼具伺候主人的職責,比起平時被關在高塔小房間裡,只有在出使任務(受一頓皮鞭)才會被帶出來的「挨鞭僮」,好像多了一點點的自主空間。實質上,他們同樣都得靠主人的表現過日子。如果遇上的是明理的主人倒還好,若不幸遇上一個冥頑不靈、頑皮搗蛋的主人,那可就慘了。因此,這些小人物多半都很機伶、聰慧。為什麼?都是因為被打磨出來的呀!
這本書的故事很簡單,不過就是一個愛胡鬧、不懂事的淘氣王子嫌生活無聊,強迫被他從街上撿回來的「挨鞭僮」――孤兒傑米,和他一同蹺家的驚險經歷。有趣的是,當兩人遇上強盜,傑米費盡心機想出各種方法來掩護王子時,王子竟然完全不知情,還為了傑米對他不夠尊重而鬧脾氣,搞得傑米狼狽不堪,氣得差點兒把他給甩了。不過,他終究不忍把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子獨自留在危機四伏的鄉野間,最後還是讓王子跟著他四處闖蕩、尋求生機。
當他們同樣變得衣衫襤褸、模樣骯髒時,兩個孩子的角色對調了,原本趾高氣揚的王子變得一無是處,只能緊緊的依附在傑米身邊;相反的,傑米卻能在熟悉的環境裡,展現捕鼠人的能力,在烏漆抹黑的下水道東奔西竄,擺脫強盜的追捕。
這樣的轉變,讓王子體會到不曾有過的平實感,他發現與人握手的美妙、嘗到粗食野菜的滋味、受到被無理鞭打的疼痛、聽到平民百姓對他的真實批評、感受到不被注意的失落,也了解被當朋友對待的愉悅……就在他和傑米同時拿著水桶去提水時,他忍不住開心的大笑起來,那是他從來不曾有過的開懷。當然,這趟旅程也讓傑米對他有了新的認識,理解他貴為王子的寂寞,也決定隨他再度回宮。
本書於一九八六年出版,隔年得到美國紐伯瑞文學金牌獎。十幾年來,讀者對它的喜愛不曾減少,被視為是自《湯姆歷險記》以來最有趣的兒童探險小說。試想,有誰看到渾身大蒜味的江洋大盜、在下水道討生活的捕鼠人、不識時務的王子、慧黠的挨鞭僮、市集的賣藝人、會表演的熊、鬥獸欄交織在一起的故事後,還能不被吸引,想要一路追讀下去呢?
精采的探險小說就像在真實生活中拐個彎、岔個路的意外風景,別出心裁的創意往往令人不忍釋手。其中,具有奇幻、魔法、夢境、時空轉移元素的探險小說,經常會塑造出一個全新的奇異國度,讓讀者享受全新又刺激的經驗;而真實生活的探險小說,往往以時間和空間作為主軸,在已知的世界中探究一些未知的或消失的情境。本書的作者席德‧弗雷希門先生可算是撰寫這類歷史探險小說的高手,他擅長用詼諧、幽默的手法,把迂腐的現實生活寫得活靈活現、熱鬧非凡,例如《淘金英雄妙管家》、《挨鞭僮》都具備高度的娛樂效果,不只滿足讀者讀書的樂趣,也提供讀者一個對現實生活反思的機會。
內文 : 第四章 濃霧中的魔掌
那晚的月亮像大燈籠似的指引著王子和傑米的路途。
但是在黎明前,共騎一匹馬的他們迷路了。四周濃霧籠罩,他們偏離了石子路,誤入羊腸小徑,一眼望去盡是樹林。
「森林好可怕啊,」傑米抓緊籃子說:「真希望石子路會再出現。」
一枝低垂的樹枝差點兒將他們從馬鞍上掃下來。
「挨鞭僮!」王子說:「你下來牽著這匹笨馬走。」
「牽著牠走?在這種濃霧裡?我還得靠著一雙手和一盞燈籠,才勉強找得到我的鼻子呢!」
但傑米還是下馬了,他突然想到一個絕妙的計畫。他在心裡頭告訴自己,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傑米!
趁著濃霧趕緊溜走,快逃吧!
之後不會再有挨鞭子的日子了,而且他們也找不到你,錯綜複雜的下水道正是最理想的藏身處。
「怎麼動作那麼慢?」王子說:「拉好韁繩。」
「我是拉著呀!」
傑米的腳步慢慢往後退,腳底下發出窸窸窣窣的落葉聲。他已經打定主意,一旦濃霧散去,他就可以找到河。爸爸曾經告訴他,只要沿著河邊一直走,就可以走到迷宮般的紅磚下水道。他們在那裡抓過最凶猛的老鼠,用籠子裝著,帶到市集去賣。市集中的鬥獸場,對於驍勇善鬥的動物都願意出高價購買,而下水道的老鼠最凶悍了。誰會想到要到城市底下去找傑米呢?
傑米又往後退一步,便僵住了。他看到前方的濃霧中飄著一團朦朧的黃光,又聽到王子大聲咆哮。
「是誰?放開我!放肆!你這個壞蛋!」
有個粗啞低沉的聲音回答:「嘿嘿嘿,看看我們抓到了什麼?」那盞昏黃的燈籠搖曳著,「是一個騎著馬、哇啦哇啦亂叫的小鬼呢!」
傑米趨前一看,是江洋大盜!心想情況不妙。
一雙如蛇般快速的手臂倏地從濃霧中竄出來,抓住他的手,又一個江洋大盜!
傑米依稀看到一張瘦骨嶙峋的臉、深陷的雙頰,以及切肉刀似的鼻子。
「我抓到另一個了,比利!」第二個男人嚷嚷著,用力的將傑米向前推去。
第五章 燻死人的比利和卡特
比利將王子從馬鞍上拉下來,推到傑米身邊。
那個男人提著燈籠湊近他們,近到傑米可以感覺到燈籠裡火焰的熱氣。比利的塊頭很大,看起來像隻大蠻牛,全身上下充滿大蒜味。
「沒抓到什麼,只是兩隻小麻雀嘛!」比利說:「不過他們身上的衣服可真不賴啊!卡特!」
「可不是嘛!」瘦得只剩一副骨架的男人回答。
「小鬼們!口袋裡有金幣嗎?」
「干你屁事!」王子斥喝著。
「噢!那麼就幫我個忙,讓你的事變成我的事吧!」比利大聲笑。「你們不知道我是誰嗎?」
「你是笨蛋加壞蛋!」王子斬釘截鐵的說。
「比那樣還糟!」那位大塊頭的男人糾正他:「難道你沒聽過『燻死人的比利』嗎?」
「他可是響叮噹的人物喔!」卡特插嘴說:「還有人把他編成歌呢!聽過嗎?」
傑米想起來了,他在街頭賣唱人那兒聽過這個名字,這人可有一堆惡行咧。
「你是江洋大盜嗎?」
「可以這麼說。」
「殺人魔嗎?」
「只有在執行勤務時才這麼叫。」燻死人的比利輕狂的笑著。「所以如果我們搶走你的馬,搜光你的口袋,你應該不會介意吧!」
「我們身上連一個銅板也沒有。」傑米說。王子身上才不會帶錢呢,因為他從來沒有用過錢,而傑米的薪水全存在帳簿裡。
「籃子裡面裝些什麼東西呀?」卡特尖著嗓子問。
「放開手!壞蛋!」淘氣王子咆哮著:「你們難道不知道我是誰嗎?笨蛋!」
傑米趕緊用手肘碰碰王子,要他閉嘴。但這位王位繼承人仍然趾高氣昂的繼續說:「還不快向本王子行禮!」
濃霧縈繞著燈籠。「向誰行禮呀?」卡特問。
「我是賀里斯王子!」
「那我就是中國皇帝嘍!」卡特咯咯的笑著。
「該死的笨蛋!」王子繼續咆哮說著:「我命令你立刻將我們鬆綁,否則父王會吊死你們。」
閉上你的嘴!傑米心裡想,難道你沒有一點點大腦嗎?對江湖大盜來說,王子是最好的肥羊,一隻入虎口的羊。
「我的朋友腦筋有問題。」傑米急忙否認。「他只是個捕鼠人的兒子,他在裝腔作勢,擺擺架子而已。」
「廢話少說!」那位大塊頭的江洋大盜開心的笑著。「卡特,拿燈籠過去,把馬牽過來。」
「你想籃子裡會有些什麼東西呢?比利!」
「我們有的是時間去慢慢確認。」
燈籠被卡特拿走了,渾身大蒜味的比利用力擰著這兩個小男孩的耳朵。
「快走!不要再讓我抓到你們,我說得夠清楚吧!」
「很清楚了,就像玻璃一樣清楚。」傑米吁了一口氣。「如果你能好心的告訴我們,往河邊的路怎麼走,我會更感激你的。」
「比利!」傳來一陣卡特的叫嚷聲。「他們可不是普通的麻雀啊!過來瞧瞧這副馬鞍。」
燻死人的比利再度擰著兩個小男孩的耳朵,把他們帶到馬旁邊。卡特提著燈籠貼近馬鞍看。
「饒了我吧!」大塊頭男人以一副肅然起敬的神情說:「那是國王的紋飾。」
「我們偷來的,我們偷了馬和馬鞍。」傑米趕緊說。
「胡扯!」淘氣王子斥喝著:「我剛剛不是告訴你們我是誰了嗎?給我跪下,你們這群笨蛋,然後滾開!」
但是那對江洋大盜既不下跪也沒有滾開。燻死人的比利向卡特使了個眼色。
「你覺得一個真正的王子應該值多少錢呢?」
「至少和他一樣重的金幣吧,比利!」
最佳賣點 : 與《乞丐王子》有異曲同工之妙,
被喻為自《湯姆歷險記》以來最精彩的兒童探險小說!
當淘氣王子遇上機靈的挨鞭僮
竟意外展開一場令人捧腹大笑驚險旅程